弗洛伊德文集一 癔症研究(一)
论癔症的心理机制:绪言
一
1研究癔症促发因素,大多不能简单询问, 部分原因是因为某些经历是病人不喜欢讨论的,主要是因为病人不能回忆起它,且不会怀疑促发因素与病理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
2癔症的决定因素中,外部事件所起的作用远比我们认识到的大得多。显然在“创伤性”癔症中,引起症状的是意外的事件。在每次癔症发作时,有可能从病人每次发作的表达中扮相到他在幻觉状态中体验第一次发作的同样事件。
3大多数不同的癔症症状是明显自发的。癔症的自发产生与促使疾病突发产生的创伤有密切的关系。例:吃饭时引起被压抑的痛苦情绪可导致恶心和呕吐,并以癔症呕吐形式持续数月。
4在创伤性癔症中,起作用的病因不是那种微不足道的躯体性伤害,而是恐惧的影响——心理创伤。而它是否起作用则是取决于个人受影响的易感程度而定。
5在普通癔症病例中,常发生的是许多局部的创伤,而不是单一的重大创伤,构成了一组促发因素。
6起决定作用的心理创作和癔症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非指这种创伤,只是起一个释放症状的诱发因素的作用,而且随后它还可导致症状单独存在下去。
7当我们能使患者把激发的事件及其所伴发的情感清楚地回忆起来,并且患者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这个事件,而且能用言语表述这种感情时,则每一个癔症症状就会立刻和永久地消失。不带情感的回忆不会起到这种效果,最初发生的心理过程必须尽可能鲜明地重现,必须回复到它的原状,然后再用言语表述。
8癔症发生起决定作用的过程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数年内持续发生作用,是直接地释放原因,癔症患者主要是遭受记忆恢复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