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出去吃饭,刚坐下就被邻座两个女孩的谈话吸引了注意力。
原来其中一个女孩的男朋友跟她分手了,尽管已经过去三个月了,但她还是一直耿耿于怀,怀恨在心,于是又找来闺蜜发泄一番。
她的闺蜜一直在安慰她不要如此大动肝火,但是在那个女孩看来,男友的冷酷无情根本不值得原谅。
“我为什么要消除自己的怒火呢?他就是个混蛋……我很恼火,我应该愤怒!”
我认为,刚分手的时候,她感到愤怒是完全有道理的。
有时候,适当的愤怒确实是有好处的。
暂时发怒会释放压力,还会成为强大的动力,激励我们采取果敢的行动,积极地解决问题,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
例如,愤怒可以刺激你去质问某个散布谣言的人,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不公平行为。
但是,如果长期、频繁或者强烈地发怒,不仅会让我们不开心,影响身心健康,还会损害我们的人际关系。
像上面那位女孩,几个月来一直怒不可遏是很痛苦的,自己折磨自己,最终伤害得更多的是自己而非他人。
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呢?
马丁·路德·金曾说:“谅解并非临时法案,它是永久的姿态……”
尽管谅解对方可能会很不甘、放下执念可能有些困难,但只有接受现实才能更好地迎接崭新的未来。
最后引用一首小诗(作者不详)作结语吧——
我接受
这就是现实,
而不是它曾经的样子,
也不是它可能的样子,
或者是应该的样子。
不是我想要它怎么样,
也不是我希望它怎么样
或者计划怎么样。
我接受
这就是它的本来面目。
现在我用积极的脚步。
走在自己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