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修订版)[M].张人杰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
一、教育的定义:批评性审视
“2-我们在这里感兴趣的,仅仅是成年人对最年轻一代的影响。”
*独特的影响包括什么?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主要包括两大类:
1)“2-使我们的能力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并使之尽可能完全实现而又不互相损害。”
但并非都能实现,“2-因为它与门人同样必须遵循的另一个行动准则有矛盾。这个行动准则规定,我们必须献身于某一项特定而有限的任务。我们不可能也不应当把一切都献给同一种生活方式。”
可见,“2-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完全的和谐发展作为引导和教育的最终目的。”
2)“2-教育的目的乃是“使个体成为一个为自己和同样的人谋幸福的工具。”(詹姆斯·米尔)”。但幸福是主观的事物,这样的表述使教育目的成为不确定的,因而使教育本身成为不确定的。
据以提出这些定义的假设是,存在着不加区别地适合于任何人的一种理想的而又完全的教育;理论家努力界说的正式这种普遍而又统一的教育。但如果考察一下历史就会发现,没有一件事可以证实这个假设。教育因时间和国家而大不同。
如果撇开时间、地点的条件不谈,先考虑理想的教育应该是怎么样的,这实际上是在默认教育制度本身丝毫没有实体的特征。教育制度苏护便是一个纯粹的观念体系,它仿佛只属于一个逻辑范畴。
用这个观点来看过去的教育,过去的教育不是在总体上就是在局部上显得有错误,其原因在于弄错了应该追求的目标的性质,或者弄错了可以达到目标的途径的性质。
我们不应该维护前辈错误的观察或逻辑,但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向自己这样提出问题,即不考虑已有的解决办法,也就是说,把已有的一切撇在一边,而仅仅考虑应该是什么。
每一个社会都有一个普遍的以不可抗拒的力量强加给个体的教育制度。而在社会中有一些习俗是我们不得不遵循的。决定着这种类型的习俗和观念,却并不是由我们个别地形成的。他们是共同生活的产物,表明了共同生活的必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它们甚至是前任的业绩。人只有学会认识现实,才能对现实有所影响。
当人们想用单一的辩证法确定教育应该是什么的时候,应当先提出这样的问题:教育的目的是什么。然而,我们只有观察它已经由什么组成以及在过去满足了哪些人的需要,然后才能回答问题。因此,要构成一个初步的教育概念,历史考察是必不可少的。
二、教育的定义
*教育的两个要素
1)面对面地又一代成年人和一代年轻人
2)前者对后者的影响
*教育制度的双重面貌
1)教育制度是多样的。教育随着社会阶级的不同,甚至随着居住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各种职业之间合乎道德的差别也引起教育上很大的差别:每种职业组成了一个独特的环境,这一环境要求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必须具备一些特定的能力和专门的知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教育越来越趋向于多样化和专业化的缘故。
2)然而,这些专门教育不管多么重要,仍然不是整个教育。这些专门教育都有其共同基础。在我们的历史进程中,关于人的本质、人的各种能力各自所具有的重要性、权利与义务、社会、个体、进步、科学和艺术等等,已形成一整套观念,这些观念就是我们的民族精神的基础。
我们整个教育的目标都是在人的意识中确立这些观念。教育要实现同样而多样的理想。
*教育的功能
1)在于使儿童产生他所属的社会认为其每个成员都不应该不具备的某些身心状况
2)在于使儿童产生他所属的特定社群(社会等级、社会阶级、家庭、职业)认为其全体成员必须具备的某些身心状况。
“7-社会只有其成员中间存在足够的同质性时,才能继续存在下去;教育要使这种同质性世代相传,并且得到加强,其途径是从一开始就在儿童内心确立为集体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相似性。但是,在另一方面,如果没有某种多样性也就不可能有任何合作;教育要使这种必不可少的多样性得以保持,本身就得多样化和专业化。”
教育对社会而言只是一种工具,只是社会为了在儿童内心形成社会自身存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而准备的工具。
因此,我们得出定义:“8-教育是年长的几代人对社会生活方面尚未成熟的几代人所施加的影响。其目的在于使儿童的身体、智力和道德状况都得到某些激励与发展,以适应整个正是社会在总体上对儿童的要求,并适应儿童将来所处的特定环境的要求。”
三、从上述定义得出的推论:教育的社会性
“8-教育在于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
*每个人的双重人格
1)个体我:仅仅由整个与我们自身、我们个人生活中的事件有关的精神状态所组成。
2)社会我:在我们身上表现的不是我们个人,而是我们作为其中一个组成部分的社群或不同的社群;是一种观念、情感和习惯的体系。这种体系的总和便是社会我。
教育的目的就是在每个人身上塑造社会我。
每出现一代新的儿童时,社会就面对着一块应在上面从头开始建设的几乎是光秃秃的土地。教育是要在人的身上创造新的人格。
“9-在人生存的环境中,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能力十分复杂,甚至可以说,复杂的程度已经使之无法体现在人的生理组织之中,也无法以人的秉性的形式具体化。人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能力,于是就不能借助遗传由一代人传递给另一代人。进行这种传递的正是教育。”
“11-通过教育而施加的集体影响就这样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塑造了新的人格,而新的人格反过来又使我们身上具有的更好的人格和人所特有的属性得以呈现。人实际上是因为生活在社会中才成为一个人的。”
“12-人的智慧在一代人被另一代人的替代中不是消失,而是在无限地得到积累。要使每一代人的遗产能够被后代保存和补充,就必须有一种道德人格,它不受一代人接替另一代人的影响而延续下去,并且能把一代人与另一代人联系在一起。这种道德人格就是社会。”
四、国家在教育中的角色
自从教育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功能起,国家就不能不关心教育。反过来说,一切与教育有关的食物在某种程度上都应服从国家所施加的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必须垄断教育。
创造共同的观念和情感,确实不是国家的责任;这种观念和情感应该由自己建立,国家只能予以确认、维护,并使个体更加意识到这种观念和情感。可惜,无可争辩的是,这种道德统一性的各个方面在我们中间都为达到它应有的程度。
尽管有分歧,在我们文明的基础上,从现在起毕竟已有若干为所有人明确地或不严明地共同接受的,不管怎样很少有人敢于公开否认的这样一些原则:尊重理性,尊重科学,尊重观念与情感。这些都是民主道德之基础。
“14-国家的角色就在于,得出这些基本原则,让人在它的学校里传授这些基本原则,防止任何一个地方的儿童不知道这些基本原则,并注意 使人到处都以这些原则应该得到尊重的态度来谈论这些原则。”
五、教育的效能及其途径
“16-我们说天赋的秉性多数是很一般的,意思时它们因为能够接受非常不同的规定而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和很大的灵活性。人刚出生时具有的不确定的潜在性,与他在社会中为扮演一个有用的角色而必须具备的那种已有很明确规定的人格之间,遂存在着很大距离。教育应该使儿童缩小的正是这一距离。”
权威-教育影响的主要动力,即教育应当主要是一种权威性的活动。教育的目的是使出生时不适应社会生活的个体我成为崭新的的社会我。教育必须使我们超越原始的本性:儿童正是在这种条件下成为人的。
要使儿童增强意识和习得必要的自我约束能力,还需要义务感。自尊心也必须有义务感。因为人必须先有了尊严感而后有了义务感,才能像核实的那样容易受到奖惩的影响。
“18-道德权威是教育者的关键品质。因为正是通过教育者的这种权威,义务才成为义务。教育者具有十分独特的品质,就是他讲到道德心时那种绝对必要的武器,以及他激起的并使儿童赞成的那种对意志的尊重。”
*教师形成权威的两个重要的先决条件
1)教师必须意识坚强。权威涉及信任,儿童不会信任犹豫不决和改变自己决定的人。
2)教师必须有权威感,他应该真实地感受到权威。权威是教师事实上有了权威才能显示的一种力量。教师不是从外部而是从自身才能保持其权威的;只有出自内心的信赖才能使教师有权威。教育必须相信的并不是自己,而是自己肩负的任务及其重要性。
“19-教师是他所处的时代和自己国家的高尚道德观念的解释者。”这种权威的形成完全是因为教师对自己职责的尊重,也可以说是因为教师对自己职业的尊重。“
“19-自由是恰当地加以理解的权威之女儿。这是因为自由并不意味着随心所欲,而是把握好自己,并且能够理性地行动和履行义务。教师的权威,恰恰就应该被用来使儿童有这种自我约束能力。因此,儿童应该得到训练,以便能够从教育者的言语中认识这种权威并受到其影响;有了这一条件,儿童随后必定能够在自己的道德中重新发现并遵循这种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