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利剑高悬、威慑常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办了什么样的案件,处理了什么层次的领导干部,发现了什么样五花八门的问题变成了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但随着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风暴中地位的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而成为了不少别有用心之人的“围猎”对象,一些意志不坚定,心存邪念的纪检监察干部,经受不住“糖衣炮弹”的攻击,被一步一步腐蚀堕落,从反腐执纪的实践者,变成了违法乱纪的反面教材。
如何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防止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必须注重“内外兼修”,“内”就是注重内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党性修养,坚定政治方向;“外”是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各方监督保持正确的方向,确保不偏航,不跑偏。
强化制度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对于“灯下黑”要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持续深化“三转”,细化措施,建立纪检干部制约长效机制,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增强可操作性,有效约束纪检干部行为,预防“灯下黑”。
强化自身素质。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普通人,也不具备天生的腐败“免疫力”,因此自身素质一定得过关、更要过硬:一定要有过硬的作风,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当之风,要求别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不违反的纪律自己绝不能违反;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坚决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一定要有清廉务实的为民之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为出发点谋划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主动接受监督。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确保纪检干部队伍的廉洁性,除了运用常规的教育、查处、再教育的方法外,还应创新监督形式,通过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以及外聘监督员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建立立体、全面的监督模式,加强对纪检干部作风、执纪执法等方面的监督,对纪检干部违纪违法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袒护、绝不掩盖,切实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建构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政治生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