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看看这个“志”:上面是“士”,下面是“心”,有心之士,即是志。
那么,何为“士”?
《孟子·尽心上》的一段对话,对“士”的阐释,简易直接。
王子垫问:“士何事?”
孟子曰:“尚志。”
曰:“何谓尚志?”
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孟子认为,所谓“士”就是要志向高尚、施行仁义,“居仁由义”就是“士”的基本条件。
当孟子向王子垫解释了什么叫“士”之后,弟子桃应出了个难题:“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皋陶是舜的臣子,分管法律,算是司法负责人;瞽瞍是舜的父亲,但是心地不好,经常作恶,而且还带着其另外一个儿子象一起作恶,但舜极为孝顺,最终以孝行感动了瞽瞍和象;王阳明被贬谪贵州时,还专门写了一篇《象祠记》,就是借象来赞扬舜的德行。
桃应假设的这个难题,确实很难办,就算志向高尚、施行仁义的皋陶,面对领导的亲属犯了法,那么,在法律与人情方面,如果要做选择,到底应该怎么做才合适呢?
孟子回答:“应该要把瞽瞍抓起来。”
桃应说:“难道舜不会阻止皋陶吗?”
孟子说:“舜怎么会阻止呢?瞽瞍杀人,理应被抓,皋陶去执行法务当然是有依据的。”
桃应再问:“那瞽瞍被抓了,舜又会怎么样呢?”
孟子回答:“舜会抛弃天子之位,如同扔掉一双破鞋一样。然后他会偷偷地背着父亲逃走,沿着海边隐居起来,一辈子快乐得很,把曾经做过天子的事忘得干干净净。”
这个故事在《孟子·尽心上》中,是紧接着孟子关于“士”应该“尚志”的章节之后,因为本来就是一个假设,我们不去评价这件事的对与错,但我们可以大致看出孟子在处理现实问题的价值观导向,很显然,他是把“居仕由义”放在第一位,皋陶秉公执法,无可厚非,舜在法律与亲情之间,也必然要顾全大局,宁可牺牲个人贵为天子的重大利益,既成全了皋陶之德,又成就了个人之孝——当然,舜的个人处理放到现在是否妥当,那又是另当别论的事情。
我们继续谈“士”。
《论语·学而篇》中,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胸怀远大的理想,担当伟大的使命,即是“士”。
在此基础上,这就比较符合王阳明对“立志”的逻辑定义,所谓立志,在王阳明看来不是简单的从事一个职务,而是一个精神导向、一个崇高理想、一个伟大使命——这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生生不息的使命——人,就是为这个使命而来的,为使命而生、为使命而死。
再来看“立”字,《论语·学而篇》说“本立而道生”,在我看来,则“志立而本生”,立志是安身立命之根基,是大本达道之起点。“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所谓格物,即是格事物的本,而不去徒劳于事物的末。
万事万物的本是什么呢?
曾子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孟子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能亲自跟着孔子学习圣人之学,他只能从孔子的言论、曾子等弟子的言论、子思(孔子之孙)的言论以及亲身向子思门人学习之后,去感悟与体证圣学;
所以,在曾子《大学》的这句话后面,孟子补充说,如果说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于家,那么家之本就在于身;
如此看来,王阳明所谓“立志”,就是立身、立命,就是修身之根本,就是要让人明白,人这一生,可为与有为,进而全力以赴、与时俱进、尽心而为。
以上摘自《江波讲传习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