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四十七言
【文】
傅奕《道德经古本篇》第十九章
绝圣弃知,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也,故令有所属。见素袌朴,少私寡欲。
帛书《老子》甲本复原第63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或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郭店楚简《老子》甲本第一组
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虑,民复季子;三言以为辨不足。或命之,或乎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字】
辩: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
巧:技能好,灵敏。
虑:思考、担忧。《说文.》谋思也。
辨:分别,分析,明察。
或:用作虚词 ∶表示选择或列举。
【校】
绝圣弃知:楚简作“绝知弃辩”。
绝仁弃义:楚简作“绝伪{忄爲}爲弃虑{虍且心}”,在楚简第三言。
民复孝慈:楚简作“民复季子”。
盗贼无有:楚简作“盗贼亡有”。
辨:楚简作“占/又”
不足:帛书作“未足”从楚简。
故令有所属:楚简作“或命之,或乎属”。
【注】
弃知,弃辩,弃巧,弃利,弃伪,弃虑。使民淳朴如素,少私寡欲。
【译】
抛弃智谋与巧辩,黎民的好处可以增加百倍。抛弃巧物和货利,盗贼也就不会再有了。抛弃虚伪和思谋,黎民返回婴儿般的淳朴。这三句话不足以辨析,所以告诫,并嘱咐:保持淳朴本性,减少私心贪欲。
【解】
楚简完整,译从楚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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