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到对一切行径的包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还是想要强调一遍:包容绝不是苟同。不然,这行事风格实在危险。假如贪官吞私,我也包容他:他是为了家人,并且有多贪就有多明确的目标。这就大错特错了。
经济人假设,毕竟是个假设。
现实中我维护正义,又想尊重众生,实则难两全。
时而有些派系视我为盟友,一次次让我苦笑难辞,这也让我反思自己中庸的修为尚浅,但须明确爱憎分明与明辨是非是行事方向,中庸与尊重包容为行事手法。
有时候,人,有不能前进的懊恼,有不想被染的原则,有身为女子的多心,种种矛盾在一起,我似乎总是在守我的心性,也在守我的生活,这不是不上进,是谋轻重。
毕竟这世上总还有伯乐找寻了千里马,只是伯乐不知自己非千里马的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