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书店买了一本书,关于编号223的文字和摄影作品,花了我68大洋,心痛!
编号223说:“从少年时期开始,就认定自己是要做一个仰仗热爱、身怀猛烈、口吐激情的人。于是一直书写关于热爱的事情。”
“我热爱狂妄得像一个疯子,我热爱扮演性饥渴者,我热爱活得比耗子伟大,我热爱过期不变质的暧昧,我热爱激光坦克车的儿童式杀戮,我热爱看见你爱上他,我热爱勇敢的蚯蚓和软弱的刺猬,我热爱白被单的平整属性,我热爱盲童与飞鸟的相恋,我热爱沸腾的冒险,我热爱爱。”
他说:“在时间面前,一切具象的个体都是软弱无力的,只有热爱得以持久。”
我震惊他笃定的语气,在内心来回想象他是如何使热爱在时间的温度下保质的,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我热爱什么我问自己。
我热爱刺眼的阳光,热爱夏天滂沱的暴雨,热爱风灌进嗓子里不能言语,热爱午睡过后不知今夕是何年;我热爱哑巴的沉默,热爱长久的呆滞,热爱孩子疯狂的奔跑;我热爱把你捧在手心,热爱对他视而不见,热爱锥心地记住又跪地求饶地忘记。我热爱强烈的,热爱偏执的,热爱直接的。
但我的热爱,在一遍遍的自我怀疑之下,变成了苟且偷生的模样,就好像它,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不知道它怎么就变得如此卑微了,变得胆小,变得怀疑,变得畏手畏脚,我不知道。
在政治正确般的权威教导下,在众口一词的道理中,在自我修枝剪叶一般的克制与自以为是的正确里,长成了自己所期待的模样。
很讽刺,是我长成了我想长成的样子,但我的想成为,也是别人的圈套。
我又是怎样识别出来的,是还残存着一丝的热爱,不死不休地拉扯我。
我热爱疯言疯语般的写字,别人认定它有十足的矫情嫌疑,我认定它只不过是内心过涝的雨水。于是我烧掉它,撕掉它,停下笔。
我也变成了大部分人该有的模样,不谈情绪,不做表达,不与分享。却有一天,从以前潦草的字里行间,读出反复提及的固执,声嘶力竭喊出的迷茫,还有握紧不放的纯真。
像阔别多年又相逢,我还是拿起了笔,拿起笔时,便长出第三只眼睛,看清双眼无法看到的内心。
我还热爱爱上你就爱到伤筋动骨,别人说,投资爱情风险太大不如在清单里去掉这个选项,我也害怕受伤于是保护起自己。我怀疑它,否定它,放弃它。
我也变成了大部分人的模样,相信存在众多选择性而规避风险,在适当的时机也要去选择忘记。可有一天,我看到一段话泪流满面,我把它分享给你们:“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以最长的触角伸向世界,伸向你自己不曾发现的内部,开启所有平时麻木的感官,超越积年累月的倦怠,剥掉一层层世俗的老茧,把自己最柔软的部分暴露在外。因为太柔软了,痛楚必然会随之而来,但没有了与世界、与人最直接的感受,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廖一梅
我知道偏执会带来疼痛,一种真实的,就像拳头击在柔软的心脏上的疼痛。但如果长出爱的触角,就必然会真切感知到一切,触到麻木,触到酸楚,触到温柔,触到疼痛,由此打开另一个世界的门,听到心脏鲜活的跳动声。
热爱就是,你确定自己就是自己的证据。
热爱是你踩它,扔掉它,伤害它,最后发现它就是你,于是你不想再伤害自己,你决定要保护你自己。
王菲唱过,只要热烈,都好过温存。我热爱热烈,你热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