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而我们置身于这纷纷扰扰,形形色色的社会关系中,却常常手足无措。或互相中伤,不欢而散;或冷面相对,江湖相忘。很多时候,我们本意并非要抛去伤害,但不知为何,像被一只无影手推动着一般,覆水难收。
我们为什么会吵架?为什么都觉得对方欠自己一个道歉?是否有更好的、普适性的解决方案?我分析出三个重要原因,并分别列出三种情况下的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
1.混淆问题类型
在我们就一个问题进行讨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涉及三种问题类型:偏好、事实和判断。
偏好型问题是指只与个人主观偏好有关的问题,不分对错。比如喜欢哪个明星,喜欢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事实型问题是指涉及客观事实的问题,只有唯一答案。比如赤道周长是多少,北京有多少家星巴克。判断型问题是指该问题可以从不同角度作答,最终找到最佳竞争性答案。比如是否该逃离北上广,要不要跳槽。
我们与别人产生争吵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明确问题的类型。往往是将偏好类问题当成事实类问题,或把判断类问题当成偏好/事实类问题了。
比如说,你的朋友剪了短发,你直接跟她说“这不适合你”,她可能会立刻跟你翻脸。这是因为,发型的美丑是偏好型问题,她很喜欢,而你却以一种事实型的肯定口吻来评论。其一,你没有权威认证来表明你的审美等级比她高,所以无权给出事实型答案;其二,尊重他人的偏好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因此,你可以说:“哇,你换了一种风格呀,你自己觉得怎么样?”这种中性而有尊重感的态度会让对方觉得她才是主角。
再比如,你的朋友问你他要留在三线小城市过安逸的日子还是到北上广打拼,如果你跟他说我觉得你应该留在小城市/到大城市试试,原因是……,他由于内心挣扎,知道各有各的好处,可能未必领情,还会质疑你,反驳你的观点,这又会让你心里不舒服,感觉好心被辜负了一般。这是因为你把判断型问题当成了偏好型问题。你根据你对他的了解,帮他做出了可能的偏好性选择。但这本质是一个抉择竞争性答案的问题。你需要做的是帮他理出竞争性选项,找到尽可能多的角度,让他去做决定。
因此,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先确定问题类型至关重要。
2.共同目标不明确
《关键对话》一书中对共同目标做出了全面准确的定义:共同目标是指,你应该让对方感到你们在对话中是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的,感到你关心他的目标、利益和价值,对方也能让你感到他关注你的目标、利益和价值。
共同目标是开启对话、解决问题的钥匙。而我们往往过于关注分歧点,只着眼于自己的目标。因此,我们就会容易认为对方是”trouble maker”,只要能说服对方,让他回心转意,争吵就能结束,问题就会得到解决。也因此,我们会采取“逃避”或“抗拒”这两种方式来面对争执,势同水火,各不相让。
换一种方式思考,其实问题总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在展开对话之前或发生争执之中,我们可以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我想要为自己实现什么目标?
我想要为对方实现什么目标?
我想要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实现什么目标?
有哪些目标对双方更有意义且回报更大?
想要实现以上四者我该怎么做?
因此,对话开始前先摆明态度,告诉对方我们的共同目标,并表达想和对方一起朝之努力的意愿,可以让对话更顺利地展开;在对话中途遇到误解,及时解释,告诉对方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想要达成共同目标,可以赢得更多的信任;当对话时陷入争执,立刻停止争论,想一想有没有可以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再重新对话,可以挽救局势。
这需要我们培养大局观,从更长远和广阔的视角看问题,同时换位思考,并且保持理智和冷静。
3.安全感缺失
很多时候我们的争吵并不是因为观点不同,而是对对方的态度感到不满。这在情侣之间尤为常见。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你怎么可以这样跟我说话!”这句话的意思分解开来就是,你的态度让我感到不被尊重/不被理解/不被爱,换一种说法就是没有安全感,内心秩序受到侵犯。
当我们感到失去安全感时,往往会产生两种反应:陷入沉默或语言暴力。而这两者方式都对对话双方没有任何帮助。
此时,更为理智的做法是:营造安全感,让对话继续下去。如果对方感到不受尊重,那我们应该及时道歉,消除误解;如果对方让我们感到缺乏安全感,我们需要向对方说明,“因为你刚才说/做某件事……,我感到……,你是这个意思吗?”
这一点与人际交往中的“ABC理论”不谋而合。“ABC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创建的,大意是A(Antecedent)事件引起B(Belief)感觉导致C(Consequence)后果。其中,真正导致C行为结果的不是A事件,而是B感觉。运用到现在这个场景,也就是上面论述的安全感。
因此,识别安全感缺失的信号,并及时补救,营造对话的安全氛围,能够帮助我们消除或扭转争吵。
综上,明确问题类型,确立共同目标,营造安全感这三步,对我们高效解决问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很大帮助。
最后,推荐给大家两本书:科里·帕特森的《关键对话》和理查德·保罗的《批判性思维工具》。
愿大家都能不吵不闹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