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书。小时候,一到家里开饭时间,大家忙着端饭菜,我却忙着往屋外跑:一把大靠背椅、一只小板凳、一本书、一碗饭,在暖暖的阳光下,嘴里嚼着美味、眼里看着美文,于是饭便吃得特别香。大人说吃饭的时候不要看书,那样对眼睛不好,可是自己心里从不这样想。家里半白话文的古书让我翻遍了,也翻烂了,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哪顿饭间若无书陪伴,则觉得心里怅然万分。
喜欢看书。上学的时候,图书馆是跑得最勤的地方。书一本一本地看过了,座位也跟着一排一排往前挪,到后来恨不能把课桌搬上讲台,才知道是眼睛出现了问题----想想大人的话是多么贴心。不过庆幸眼睛还可以发挥作用,于是书仍是看,只不过看书的时候多了副眼镜,眼镜这边是我,眼镜那边是书,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看书的兴趣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来越浓-----
毕业后,从领到第一份工资开始,去的最多的地方就是书店。一本本买回的书整整齐齐地堆放在小小的床头,看着那些书,美滋滋的就好像自己拥有了一座“金矿”,可是这“金矿”不仅是用来看的,还需要自己用心去开采的。多少个夜晚,一个人静静地读书,思想就像淌过山间的小溪,潺潺流动着,所有世间的一切:功名或是利禄便被轻轻地搁浅了,于只字片段中求得一刻灵魂安逸,于寸间斗室中获取无穷读书乐趣,便觉得人生从此满足、从此快乐了。
有书便变得小气起来,总是害怕别人来借书,或是借了不还,其实最可怕的就是书还回来的却面目全非。有次一位朋友来我租住的小屋玩,看见我刚买回仅看了一半的散文集,那温馨的封面插图一下子就吸引了她,于是便开口向我借,自己当时还高兴碰到了“志同道合”的书友,可谁知接下来的几个月也不见归还,听说她结婚了,心想:完了,这书怕是回不来了。于是整日整夜地睡不着,想着自己未曾读完的那本书,那些精美的文章,心里着实后悔一番。一天晚上,正俯首写稿时,忽然听到窗外有人喊,便伸出头去,正是那位朋友。一进门就说:“找了你几次,你都不在,所以书一直没有还,不生气吧?”我忙着端茶倒水:“生啥气呢?你总算来了,我都快想死你了!”心里却高兴得跟过年一样。坐了一会,朋友就走了。灯下,抚着我的书,心里觉得很是对不起它,让它在外“流浪”了那么久,不过还是庆幸它的回归。打开书一看,心一下子便痛了起来,书页真可谓惨不忍睹:有一沱沱的油渍、有黑黑的指纹、书角也被‘烫了卷发’,更甚的是有几页竟被撕扯了,但没有掉下来,竟是万幸。看着我‘失而复得’的书,暗暗发誓再也不借书给别人了。
时光匆匆,当年那个爱书惜书的女孩儿已经为人妇、为人母了,在这个越变越新的城市里,电子图书开始流行起来,虽然查阅很方便、很快捷,可是我仍旧喜欢在安静的午后,走进街边的书店,在那排列整齐的架子上一本本、一册册地去寻找自己喜欢的书,便一个守旧的女子,夜深人静时,喜欢坐在宽敞明亮的书房里,守着那一盏明亮的灯,在轻柔的音乐里,翻看着心爱的书,让那一页页的文字化做一点点的幸福,让浅浅的墨香充盈这每一天的读书时刻,让一本本书点缀简单平凡的三口生活-----其实,这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了。
此文刊于《劳动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