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哇…哇…”一阵孩子的哭叫声,打破了这个偏远小山村宁静的夜。门前,一个男子在听到孩子的哭声后,高兴的跳了起来。“我当爹了,我当爹了,哈哈,我当爹了…”男子不住的自言自语道。
这时房门打开了,稳婆开口道:“恭喜恭喜,母子平安!一切都好,你快进来吧!我也该告辞了。”“谢谢,谢谢您,您慢走,我来送您!”送走了稳婆,男子回到房里,看着床上的一大一小两人,握紧了床上女子的手:“夫人,你辛苦了。”女子苍白的脸上也慢慢的恢复了红润,道:“相公,你看你,也像个孩子一样,该给孩子起个名字了。”男子听了以后也说道:“是该个给孩子起个名字了,我斗大的字也不认识一箩筐,叫什么好呢,要不就叫稀饭吧!”女子听了之后也笑了:“相公这是给孩子起的名字么?”“咱们这里穷乡僻壤的,名字破好养活,在这不比叫狗蛋什么的好听多了?”“好好好,那就叫稀饭!”
次日,宴席结束,亲朋好友走后,只留下一位叫张屠户的,显然和主人的交情不一般。
“王铁匠,恭喜你啊,喜得贵子,对了,你们家的孩子叫什么啊?”
“我也不认识几个字,孩子就叫稀饭了。”
“稀饭?王铁匠,你可真有想法,前几天我家的孩子也出生了,你知道我给取名叫什么么?叫文轩,可比你们家稀饭好听。”
“你一个屠夫,你给你们家孩子取这样一个名字?我还是觉得我们家稀饭好听。”
“谁说的屠夫的孩子就不能有这样的名字了?我们家孩子还就这么叫!对了,你这也是儿子,我的也是儿子,这说好的娃娃亲算是没戏了,不过他们长大以后倒是可以成为我们这样的好兄弟。”
“是啊,娃娃亲是不行了,不过好兄弟还是可以的,看他们以后怎么成长吧!”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个孩子也都慢慢的长大成人了。两家虽然过的清苦,但是在对待孩子方面倒是一点也不含糊,都把他们最好的给了孩子,两个孩子倒是争气,也都读了书,并且还属于成绩较好的那种,也算是变相的给父辈长了脸。
“稀饭,咱们这里你可有心仪的姑娘啊?”文轩从后面搂住了稀饭的肩膀,一边走一边说,“狗蛋啊,咱们的家庭不允许啊,现在先别想了。”“说了多少次了,我叫文轩,你又忘了是不是?”文轩咬牙切齿的说道,“我爹说名字破好养活,我这是在帮你,文轩什么的听着就不好养活,还是狗蛋比较适合你。”“哎,自作孽不可活啊,好小子,看腿。”说着作势就要踢稀饭,稀饭一躲就躲开了,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打打闹闹这么多年都过来了。
“哎稀饭,你看前面,赵家的二小姐,听说还未许配人家,你还有机会哦,我始终觉得在咱们这里,她对你和我们不一样,。”“算了吧,咱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人家是千金大小姐,他爹是典当行的老板,咱俩呢,一个是铁匠的儿子,一个是屠夫的儿子,不可能的。”“怎么就不可能了,她好像过来了,你的机会来了,去吧稀饭!”
说着说着,她真的向他们走了过来,后边还跟着她的贴身丫鬟双儿。
“好巧啊稀饭,你们是刚从藏书阁回来么?我和双儿正要去藏书阁呢。”
“是啊,赵小姐,我和文轩刚回来,读了几本书,觉得头都大了,就回来了。”
“说了好多次了,咱们是同学,你叫我霓裳就好,叫赵小姐太生份了。”
“小姐…”
“双儿!!”
歉意的看了一眼稀饭,“我们先去藏书阁了”霓裳拉着想要说什么的双儿,转身就走了。
看着走远了的两人,文轩突然来了一句:“叫我霓裳就好。”转身就跑了,“狗蛋,你完了,你给我站住!”稀饭大声喊道!“噗,小姐你看这个呆瓜”双儿一边捂着嘴笑一边说道,“是啊,真是个呆瓜!”霓裳也说道,“好了我们该去藏书阁了。”双儿回头拉了一下霓裳,可她却没看到,霓裳眼里好像还有别的情绪。
学习的生活不知不觉的结束了,科举结束之后,两人虽未取得好名次,但在两个人的努力下,稀饭和文轩一起开了一家比较小的茶楼,生意不算是红火,但是相较于父辈,也算是比较不错的了。
突然有一天,霓裳来到了茶楼,把稀饭单独叫了出去。“稀饭,一起同窗这么多年,你也知道的,我喜欢你,我也知道你喜欢我,你现在也有你的成果了,你可以向我的父亲提亲了,他会答应你的。”“霓裳,我始终觉得咱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家庭,背景,我们差的也太多了。”“你知道的,我不在乎这些东西,如果我当初在乎这些东西,我就不会认识你了。”“可是,我在乎!”“你气死我了!哼!”霓裳气呼呼的就走了。
远处的文轩看到了,急忙过来,问道“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呢?”“没什么,咱们回去吧。”“不用想我也知道,你呀,唉…”文轩叹了一口气,其实他也已经猜到了大致的情况,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又是一个月后,霓裳又来到了茶楼,后面跟着双儿,双儿手里还带着一把短剑。“赵小姐,你也知道,稀饭他脑子不太好用,你这…”文轩连忙跑过来解围,“你想多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找稀饭有点事,给我一个和他单独相处的环境吧,我在外面等他,双儿把短剑给我,你在这里等我。”说着便拿着短剑出去了“好好好,你们的事我不掺和,我去叫他。”
过了一会儿,稀饭出来了,看着拿着短剑的霓裳,什么都没有说。“前几天有媒婆来我家说亲,姓刘,说是府尹大人的远方外甥,我的父亲还没有答应。”霓裳打破了着平静的气氛,“啊,那还好啊,恭喜你啊!”“你…你可真是个木头,这把短剑送你了,听说它是哪个王爷赐给近臣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流落在外了,我把它买下来了,你知道我爹喜欢收藏短剑。”说完她回去叫上双儿,走了。
那个夜晚,谁也不知道稀饭想了什么,那满地酒瓶仿佛在诉说着什么。第二天还是和往常一样,一样的平静,一样的平常,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除了稀饭的房间里多了那一把短剑…
半个月后,双儿来到茶楼,对稀饭说:“老爷答应了说亲,迎亲的队伍已经在路上了,小姐现在出不来,她让我和你说,如果你真的忘了她的话,就把短剑还给她。”说完双儿就走了,稀饭也没有什么表情,在想短剑的问题,想了很久很久…
时间过去了很久,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至少稀饭不记得过了多久,看到那把短剑,稀饭想,也该有个交代了,托人把短剑送到了刘府,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等来的却是一个噩耗…
那是一个雨天,连绵不绝的小雨不停的在下着,一身缟素的双儿带着那把短剑突然来到了稀饭的茶楼,一边哭一边说:“自从小姐嫁过去之后,过得也并不好,刚嫁过去就被冷落了,其实刘公子娶小姐过门就是为了继承家业,小姐整日以泪洗面,每餐也只吃一些流食,她说她喜欢稀饭,喜欢吃稀饭,就这样过了一年,小姐便病倒了,唯一支撑她的就是这把短剑,她说你并没有把这把短剑还给她,你还是忘不了她,直到几天前,家丁把短剑送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接过短剑,看了一眼,她笑了,紧接着一口血就吐到了短剑上,大夫还没有来小姐就走了,走之前她还和我说,她说她后悔呀,后悔那天没拿着短剑架在你的脖子上,把你带回赵府,逼着你向老爷提亲,不过现在她放下了,她可以来陪着你了,谁也不能把你们拆散了。”说着说着双儿就跪在了地上,手中的短剑也掉落在了地上,“刘家没让小姐进他们家的祖坟,说是不吉利,就把小姐葬在了城南的乱葬岗,她走之前肯定的说,她说你会带她回家的。”
稀饭听完后,捡起地上的短剑,疯了一样的跑了出去,没多久,就看到了那座新坟,孤零零的立在那里,周围的土还很新鲜,很明显是刚修葺不久的。稀饭跪在了坟前,突然他笑了,“你是对的啊,你什么都猜到了,你知道我放不下你,可你为何还给我留下这把短剑,我把它还给你,只是想让你过的幸福,没想到,却成了你的催命符,是我害了你,是我的犹豫害了你,是我的错,我就是个呆瓜,今天我来接你来了,霓裳,跟我回家吧!”
突然,天边响起了一道炸雷,“我知道你听见了,走吧,我们一起回家了!在这盛唐,你我生在了这样的家庭,你喜欢上我本就是一个错…”又是一道炸雷响起,半个天空都被照的如白昼一样。“等等,盛唐?!我为什么要说现在是盛唐?科举?!”一系列念头突然出现在稀饭的脑海里,霓裳,文轩?!呵,原来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是梦,也就该醒了…
就只看了你一眼…
就已确定了永远…
那时候…
车马慢…
一生只够爱一人…
听着耳边又响起这首《醉千年》,便知道我回到了现实。拭去眼角的泪滴,回忆起这个梦,霓裳,文轩,和现实中的人又有一些重合。
如果梦里算是一世的话,上一世,我只是一个铁匠的儿子,你却是一个千金小姐,喜欢上你本就是一个错,最后以悲剧结尾收场;可这一世呢,注定还是没有一个结果…
端起桌子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突然觉得今天用来提神的咖啡怎么就这么苦,我记得我明明加糖了啊,后来一想,可能有些苦,加了糖也不会甜太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