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谁是傻子?

这是一个让你无法理解无法想象又深深着迷的故事。它的叙述是那么漫不经心的自由,那么明目张胆的简单,却又有无限的张力,扑捉了一个神秘的古老民族的血色浪漫。合上书本,让我离开那些散发生命力的文字,感受一下自己的存在。

1、谁是傻子?

小说通篇以文中的“我”也就是所谓的“傻子”的视角进行情节描述,傻子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来回跳跃,一会是土司,一会叫父亲,一会叫土司太太,一会又叫母亲,一会行刑人,一会是尔衣……即使局内人,又是局外人的身份,也让叙述角度的不断变换,产生神秘感和虚幻感。傻子身上总存在一种不可解释的神秘力量,频频出现不可解释的预言,常常有着不可阻挡的宿命感。傻子是傻子,傻子是作者,傻子是神灵。他的追随者书记员说:这是神的眷顾,他走到哪里,神就让奇迹出现在哪里。

傻子二少爷,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名字。他真的傻吗?可只有他才有超脱于时代和家族限制的自由,没有被权力所诱惑。当他的父亲问他,爱是什么?他的回答是爱是骨头里满是泡泡。父亲说:是泡泡就会消失了。傻子却说:它们会不断冒出来。这样的回答让人感觉爱本身就有着永远不会枯竭的灵魂。他在临死前的那段话特别的打动人心:“我看见麦其土司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2.权力的深渊。小说的主线是权力之争。土司家族与其余三位土司的权力之争,土司家族内部的权柄之争。在欲望和权力的驱使下,亲情和爱情被扭曲变形,人的心理渐渐变得阴暗。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当数傻子少爷与大哥的关系、大哥和麦其土司的关系及傻子少爷与麦其土司的关系。在这片小小的土地上,麦其土司已经习惯了做一个无所不能的王者,所有的一切都由自己掌控,权力的魔力让麦其土司不能忍受失去土司之位,所以,麦其土司做出了迥异于寻常人家的举动,令人不可思议。麦其土司在宣布让位给大儿子后突然的衰老,在儿子即将死去时却精神焕发,虽已衰老却仍然将小儿子留在边地,迟迟不肯宣布将土司之位传给儿子。但麦其土司又是深深地爱着儿子,对大儿子不遗余力的培养,对傻子儿子的爱又是那么真实的,身为父亲的麦其土司和渴望永远保持权力的麦其土司拥有不同的人格,多面化人性,在他身上表露无遗。

3、野蛮与文明:罂粟花战争和军队。罂粟花耀眼得令人意乱情迷,带来了谋杀和战争,昭示着混乱的开端,是汉文明的入侵也是藏文明土崩瓦解的开始。麦其土司家族因为首先种罂粟花带来了巨大财富和势力,还没有等到外来的攻击,土司之间就发生了“罂粟战争”还有后来的“饥荒困难”。但是由于观念的落后,制度的僵化,还是轻而易举的被汉人所打败,那个傻子,我,永远是清醒的存在。我因为自身的想法以及外部环境的驱使,去边界建立了城镇,贸易市场等新的文化产物。另外,对于外来文明,不仅仅是来自汉人,还有他的英国姐姐,印度的叔叔和外来的传教士等。

4、美丽的罪恶:美丽有罪吗?权力下的美丽,好像罂粟花那样,耀眼夺目,摇曳生姿,滋长了无边无际的情欲,发狂一般的谋杀,还有那穷途末路般的斗争。美丽的罪过是你被人惦记着,嫉妒着。麦其土司的太太,央宗,塔娜,她们都那么美,土司太太美得让人想占有,央宗美得让男人犯罪,塔娜美得让男人想下跪。

土司太太,傻子二少爷的生身母亲,麦琪土司的第二任妻子。原本她是汉人贩卖来到藏族的妓女,但成为土司太太后对待侍女家奴以及身份悲惨的人时,她毫无怜悯之心。在她长久拥有权力时,她开始变了,有着明显的权力等级观念,心狠手辣。土司太太对儿子说:“儿子啊,你要记住,你可以把他们当马骑,当狗打,就是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她可以随便的吩咐他人活埋一位麻风女病人。在从一个下等人变成人上人的时候,土司太太的性格已经畸形,她用权力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对待下等人如狗一样的看待。但是土司太太不会一直拥有权力,在她发现自己的权力即将消失的时候,她更是不择手段。面对美丽的央宗对她土司太太地位的威胁,不惜痛下杀手,让央宗吸鸦片致使胎儿死亡。面对权力的诱惑她对亲生儿子都会有所防备。权力已经改变了她的一切。

美是央宗的原罪,央宗为因为美的愚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央宗带着原罪嫁进麦琪土司家,发生了一系列不详的事件。结婚当晚,官寨大火;婚后几年,大少爷遇害;罂粟花战争,生下不详之子,最终失去了麦琪土司的宠爱。

  5、摄人魂魄的暴力美学:书本的文字充满唯美的格调。记得故事的开始是,雪后的初晴,画眉的啾鸣,惺忪的少爷和卓玛的香气。是的,故事就这么开始了,藏人、土司、奴隶、女人,画卷上满是奇异的色彩,就算是血腥、杀戮,在作者的笔下也浪漫,极富画面感。

(1)开着罂栗花的人头,汪波土司派人来偷罂粟种子,人在被捕之前将种子塞进了自己的耳朵,他们知道自己会被砍头,而他们的头颅将会被带回汪波的土地,耳朵里的罂粟种子也会在土司的土地上长出鲜艳的花,为他们的土司带来财富。读来人如被电击,双眼睁大不敢眨一眨。

(2)小行刑人尔依生下来就是行刑人,小小年纪却寡言少语,顶着一张死人脸,失去了童年。他们行刑的时候有时候也很痛苦,因为他们知道那些人不一定有罪。他们割书记员的舌头,舌头向天空飞去,还在那里挣扎,割了以后长出来又被割掉,等等,紫衣人的力量,闻着炒麦子的香味饿死的人群,情杀,仇杀,酷刑,将暴力美学发挥得淋漓尽致。整部小说像一株开到极致的罂栗花,明艳却散发着浓浓的罪恶感。

(3)我的死。“我”被复仇者的利刃刺中时,仍没忘了像诗人一样把自己的死好好玩味、咏叹一番:“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我听见自己的血滴滴嗒嗒地落在地板上,我听见店主朋友哑声对我说再见。”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我”——这个视死如归的“傻瓜”,竟然死得很酷,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促成了自己的死亡,又优雅从容地享受了自己的死亡。这样的死也是抒情的,潇洒的,美妙的,我们也仿佛忘掉了悲喜,甚而欣赏他的结局。

在阅读这篇小说时,被诗意叙述的画面打动,又被摄人魂魄的情节惊醒。如此绚丽多彩的故事里人物,土司,土司太太,大少爷,二少年,侍女,书记官,行刑人,管家等等的等等,统统又化为灰尘,让我陷于虚无之中。我们对于世界,就真真是一粒小小的尘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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