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不是爱情

我们曾经相遇,却终将远离

这是陈瑾二十年里第四次搬家,说搬家也不尽然,家和家人始终在那里,只是她自己随着学习或者工作的需要,总是从这个地方搬到那个地方,带着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

第一次是在高三毕业时,从自小长大的南方小城搬到了北国齐齐哈尔,那时候的陈瑾不知道北方的冬天是一种怎样的寒冷,她推着一个行李箱风风火火地只身来到将生活四年的大学,行李乡里只放了几件单薄的衣服,一本书还有一封信。

第二次是大二那年搬宿舍,从一个校区搬到另一个校区,虽然都是一所学校但路途并不近,舍友叫了相熟的人帮她们托运行李,但一辆雪弗莱的小轿车能装的东西实在有限,锅碗瓢盆,一年级的课本,还有一些小饰品都送给了学弟学妹。陈瑾只留下一个行李箱和一个背包,行李箱里是换洗的衣服、新添的秋衣秋裤和羽绒服,还有一个笔记本,背包里是她实在不舍得丢弃的读本,还有一封信。

第三次是大学毕业去工作的时候,从齐齐哈尔搬到北京。电话里母亲千叮咛万嘱咐,不方便带的东西都扔了吧,衣服也是,到了新地方再买吧。陈瑾说:我会的。于是,陈瑾和其他大四的毕业生一样,在种着高大垂柳的过道旁摆了一个小地摊,把所有能卖的东西都摆了出来,书本笔记,衣服,高跟鞋,没用过的化妆品,收藏的饰品,瑜伽垫,收纳盒。前来围观的人不少,陈瑾漫不经心地坐在小凳子上,想着晚上的同学聚餐怎样不着痕迹地少喝几杯。直到一个怯怯的声音响起:学姐,这本“向左走向右走”里夹着一封信诶!陈瑾看着递到眼前的信封,封面有点泛黄,上面印着她上过的高中的名字。她愣了一下,接过信封,揣在兜里。那一次搬家,陈瑾的行李甚至一个箱子都没有装满,一页纸都没带走,除了口袋里的那封信。

这次陈瑾又要搬家了,工作调动,从紫禁城搬到魔都上海。她收拾着出租屋里的东西,想着这几盆多肉可以送给房东太太,她记得上次房东太太还夸过这植物长得挺喜感;茶壶、镜子、方桌、褥子等生活用品可以送给合租的女生,她应该用得上;那些已经看了好几遍的书也送给公司里相熟的同事吧。她想着,幸好自己不是个购物狂,衣服鞋子倒也不多。书在送出去之前都抖了一遍,说不定会夹着什么,兴许是一百块钱呢!的确有什么东西掉了出来,是一张纸,陈瑾把它展开,虽然动作并不粗鲁,但是不知道是纸张太脆还是时间太久远,折成四方形的信纸差点被撕了一个角,那晃荡着的一角上印着蓝色钢笔写的两个字:向阳。

陈瑾看着那个名字有好一会儿,眼神有点涣散,甚至忘了要收拾行李这件事。她左手攥着信纸,右手摸索到旁边的一张椅子坐了下来。慢慢地脑袋清醒了一些,呵,向阳啊,有多久没有想起过这个名字了,原来时间和忙碌真的可以消磨那些你认为永远不会忘的东西。但是这封信又让陈瑾想起了一切,不曾忘记的一切关于这个名字的记忆。

认识向阳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因为是年久失修的乡下小土房子,学校终于在一个暴雨夜之后彻底坍塌了,陈瑾与全校6个年级的人不得不去离家远将近三倍的另一所小学上课,走一个多小时,中间路过一个小巷子。向阳的家就住在巷子的附近。认识他之前就已经从数学老师的口中听到过这个名字,那时陈瑾是数学老师的得意门生,而向阳是年级里数学最好的学生。有时候数学老师会打趣:1班的向阳真不错呀,可能比你还厉害一点点哦!她虽然没有不服,但终究有点在意。她发现,原来向阳的家就住在巷子的附近,每天如果7点出门的话,半个小时后走到小巷子的时候恰好可以看到前面瘦瘦高高的他。他们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过很多个清晨,谁都没有搭话。直到6年级的时候,两个人被分到了一个班,向阳当选为班长,陈瑾当选为学习委员,才渐渐地熟络起来。向阳并不爱笑,但却是个开朗的人,而陈瑾也不爱笑更不是开朗的人。两个人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是学习好,爱看书。向阳跟她说过最多的话就是:这本书你看过吗?借给你看看啊。陈瑾总会默默地接过,然后说一声谢谢,看完之后把书放在他的桌上夹上一张纸条,写一些读后感和谢谢。

就这样渐渐地熟悉,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因为学习成绩相近,他们居然一直都在同一个学校,更巧的是总被分在一个班。现在想来,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缘呢,但当时的陈瑾并没有意识到。相比于向阳的好人缘,陈瑾的朋友并不多,在学习之余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躺在学校操场边,一大排的香樟树下,或者看书或者看远处打羽毛球和乒乓球的同学们,里面总有向阳。他们在现实中很少聊天,但是在QQ上却聊得很多。陈瑾想,可能这也是当初向阳的一种温柔,毕竟让一个寡言的人侃侃而谈是不太可能的,但是却可以用文字尽情抒发心中所想。他跟她说,想去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那里有更多的机会。她跟他说,朋友这个词在她心中非常重要,所以她很少跟别人交朋友,因为一旦交往必定付出真心,很多人达不到她的要求,所以不如一人独行。

高三的学习逐渐紧张,但是陈瑾依然雷打不动地每周去书店看书。向阳说,像你这么爱看书的人真是少见,下次生日的时候我送你本书吧。二月份的时候他果然送了她一本书,泰戈尔的飞鸟集,还有夹在里面的一封信。

后来,他去了北京,她说想看看北方的冬天是什么样子,所以去了齐齐哈尔。不见面的日子联系慢慢变少,但也从来没有断过。她向他倾诉自己生活上学习上遇到的问题,他跟她说大城市的光鲜陆离。陈瑾以为这就是再好不过的关系,彼此惦记,不浓厚却很绵长的君子之交。直到有一天,他在QQ上问你们女孩子一般喜欢什么东西?陈瑾心里一抽,淡然的说是你有女朋友了?他说,有一个喜欢的女生,想买东西送给她又不知道该买什么。陈瑾说,买本书吧。他说,可是书是送朋友的礼物,给喜欢的女生似乎不太合适。后面陈瑾没有再问,她给他挑选了很多种女孩子可能会喜欢的东西,终于让他满意而归。

那天,陈瑾没有去上晚自习,她迎着齐齐哈尔冬天凌冽的风在校园里走了很久,有点难受却又不是不可忍受,心头有点酸但是还不到流泪的地步。她给宿舍里的一个女生打了个电话:你说,怎么判定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呢?对方说:大概就是想每时每刻跟他在一起,看到就高兴,离开就想念,想以后一起生活的那种吧。陈瑾挂断电话,想着那我就是不喜欢他吧。

陈瑾大学没有谈过恋爱,每次有向她示好的男生,她会想起向阳然后说声抱歉,她一直认为一个人也很好。有人说,不愿去爱的人都是因为心里藏着一个深爱的人。陈瑾每次听到这样的话都会想起向阳,想起她并没有强烈的思念他所以应该没有爱上他。

陈瑾手里捏着这张信纸,看着信里写的那句话:有些人在你的生命中出现,因为你的眷恋,停留了很久但终究会消失,对于逝去的东西无需依恋,只需微笑地目送他们离去。原来那么早之前,向阳就为他们的结局打好了草稿还告知了她,并且依此执行。

陈瑾想,向阳真的是她生命里的一株向日葵,曾经那么温暖过。如今已然远去,她想,她没有爱上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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