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情书:The First Day——Say Hello,不说再见

文/柳慕唐

唐按:我正在进行一个实验性的写作,或者说是玩儿。计划用十封信,确切地说是十封情书来讲述十个不同的爱情故事,这十个小故事之间彼此关联,最终揭示故事里一些人物的命运。我知道自己才情不高,权当做一个游戏或是挑战,要是GAME OVER 或者失败,可不许骂人哈。总之我写着玩,你们看着玩吧。


Say Hello,不说再见

The First Day Say Hello,不说再见

一张满幅折痕,略显陈旧的信纸从桌角滑落,蒲生好奇地捡了起来。之前他正在整理小柳没带走的私人物品,自从小柳搬走后,这些东西堆在桌上已经一个多月了。他本应早早开始清理,但总是一拖再拖。一来因为事业上正处于被提拔的冲刺时期,工作繁忙。二来他打心底里不愿意。小柳是他这辈子最好的兄弟,两人大学时一个宿舍,毕业了又合租在一起。如今突然离开,多少让他有些怅然,总觉得东西堆在那,小柳就还会回来一般。说真的他心里多少有些怪小柳,好好的突然说走就走,头也不回地去了另一个城市。

蒲生拿着信纸坐到床边,犹豫不决是否要看,他很奇怪小柳那么细腻的人,怎么会把如此私密的东西落了下来,而且放在了那堆废纸的最上面,仿佛故意留给他看一般——“真是个随心所欲的家伙。”他微笑自语,不由得想起那天离别时的场景。

“那么,就此别过啦。”蒲生递过行李,笑着对小柳说。火车站里的老旧广播正大声提醒着旅客检票,电音刺耳,周围一片嘈杂。

“好,你多保重。”小柳接过箱子,眯着眼睛环视了一圈四周:“剩下的那些东西,得麻烦你帮我处理了。不过大家都走了,你也快离开吧,那房子没了合租挺不划算的,等过两个月到期,也别再续了。”

蒲生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说到底,我不如你洒脱。”

小柳点起一根烟,抽了一口说:“洒脱个屁!这城市有太多回忆,光咱俩,从大学算起,在一起得有七八年了吧?连他妈世纪都一起跨了,现在说离开就离开,心里怎么可能好受。”

“行了行了。”蒲生连忙打断:“再说下去该抱头痛哭走不成了。”

“那不可能,我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什么?”

“我不愿辜负爱情,希望你也是。”小柳拍了拍蒲生的肩膀:“苏苇是个好姑娘。”说完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蒲生坐在床边回忆,手指却下意识地将信纸展开,目光所及,是小柳那隽秀如女生的字迹,上面颇多涂改,应是一封草稿,信是这样写的:

小昙:

你好呀!

今天你的心情很不好,我也不很好。不很好给很不好写信,不知道会不会好起来。这是我给你的第一封信,不管怎么说,我想告诉你,遇见你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关于遇见这件事,可能你和我的感受不大一样。在古代的时候,超过一百里,估计相遇的几率就得为零,之所以遇不见,是因为没法传递信息,想写一封信的话,除了官家的几千里加急外,就只有飞鸽传书,我要是想和庐州的你说句思念的话,估计得十天半个月。没准这鸽子没飞出应天府就让人给射下来吃了,只剩我还痴痴地等你回信。射鸽子的人不仅有肉吃,还有封情意绵绵的信当饭后消遣,跟现在的人看《知音》和《故事会》是一样一样的,真是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又或者在民国时代,战乱不堪,书信都不安全,季羡林有云:“烽火连八年,家书抵亿金”,这老头用人家的诗真是一点也不脸红。我要是寄封信给你,估计等收到时你都结婚了,那样容易破坏你的家庭和谐,更是很不好的事。唯一能确保送达的就是电报,但像我这么穷哈哈的家伙,不一定能发的起。我啃一个星期的窝窝头,然后给你发个电报,因为是按字数收费,所以我得言简意赅,每星期都收到封电报,打开一看里面就两个字“想你”,估计你要说我有病。

一直到手机没普及之前,我们的主要通讯手段就是书信,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曾掀起一股文学热,不管是阿猫阿狗都爱做文学青年,所以那时候最流行的朋友就是笔友。我在家翻阅老爹的藏书,发现当年很多杂志的内页都是征笔友的专栏,有许多年轻人是通过这个走到一起的。我觉得无论他们是否真心热爱文学,这都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之所以瞎扯了这么多,我就是想告诉你,无论是怎么样的形式,我遇见你,都是件挺美好的事。

你把我定位为网友,这对我来说简直太残酷了。我们在网路相遇,只不过是信息传递的渠道不同,就要背上这样的标签,我觉得真的很不公平。倘若我们早生十年,冥冥中依旧如此,估计应该是以笔友或者其他的形式吧,那样看起来真的很不错,好像是一部用泛黄滤镜的长镜头一拍到底的文艺片。可是网友这个词,不管是看起来听起来都充满了几块钱一份的快餐味道,还是菜里没肉的那种,所以我还是不要的好。

我今天没有上班,向领导请了病假,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不是真的生病,只是不太想呆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办公室里。研究所本来就是一个缄默的所在,何况我们研究的还是早已沉默在故纸堆中的历史。或许你要笑我为什么选了这么无趣的专业,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过去的老东西,我收集了很多线装书,无事时捧着摸一摸,觉得沉甸甸的,想着这些东西记载着历史,自己本身也是历史,真是有趣得紧。

你昨天和我说,你养的狗被人偷了。虽然这样想很不地道,但当时我突然莫名奇妙地开心了一下,你难过的时候,居然能想起来跟我说呢。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跟别人说了,不过对我来说已经够了,你会和我说伤心的事,这是很好的朋友才会有的待遇。说到狗的话,我大学时养过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哇噻,这样每个认识的人看见它的第一句话都会是个惊叹词。这只狗是我用宿舍集资的十五块钱从花鸟市场买来的,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我仍旧非常喜欢它。它很小,应该是刚生下来没多久,抱在怀里的时候会筛糠般地抖。我把它夹在胳膊下然后外面穿上外套,躲过了宿管的眼睛,带进了宿舍。它很乖很可爱,还不太会走路,走着走着就会跌跟头,最好玩的是有时候它走着走着就靠在墙上睡着了,哈哈,现在想起来我都忍不住要笑。但是到了晚上情况就变了,把它一个人放在窝里,它总是一个劲地叫,小小狗是很怕黑很需要妈妈。舍友们意见都很大,我只好把它抱上床搂着睡,它一点也不闹,缩在我的肚子下,但是半夜把我舔醒了,呜呜呜地乱哼,怎么抚摸都不行,我把它放到地上,它立刻撒了泡尿,这么小的狗会这样,真的好乖好聪明。可惜后来被蒲生给弄丢了,我怀疑是他嫌麻烦然后故意送人的,他认识好多在学校门口卖小吃的大妈。我因为这个还骂他跟狗一般见识……后来想想一只小小狗,应该也不会被变成狗肉,所以罢了。

小昙,之前聊天的时候,你说你不能给任何人带来幸福,我觉得你是错的。人难免都有缺陷,不能忽视,却也不必一味直视,我不相信你会给我带来痛苦,因为你现在给我带来的就是幸福。我记得曾经在一个很小众的文学论坛里读过王小波的情书,对里面的一段话印象很深。他对李银河说:“一想起你,我这张丑脸就泛起微笑。”我认为爱情于他而言,就是如此,也想知道爱情对我又是怎样。我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自己虽然不帅,但还没到丑的地步,所以丑脸泛起微笑这件事,对我来说有硬件上的难度。当然现在的我和你,还不能够谈论爱情……可是我一想起你,也会像王小波一样泛起微笑,虽然过去不了解,虽然未来不可知,可是这一刻我真会因为你笑,就算你说她(我实在不忍心用“它”这个字眼)不是爱情,那也应该是世上最美好的感情之一吧。就像此刻,虽是夏日的午后,但阳光从这房间的小窗户照进来,洒在桌上依旧是又温柔又暖和,这老让我想起你,因为你对我而言,就好像这阳光般的存在。

写了这么多,估计你看了也累,本该说再见,但我偏偏不愿意。最近我总在单曲循环《遇见》,歌里唱着:“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记得我们遇见的第一句对白,是互相说了句Hello,既然Say了Hello,我们就再也不要说再见。

                                                        喜欢你的

                                                                      小柳

                                                              2004年2月14日

蒲生看完信,抬起头来,已是泪眼朦胧。“你到底还是找她去了。”他喃喃自语,突然明白了小柳的用意。于是找出信纸和笔,抖抖索索地写了一行字——“亲爱的苇”,刚写完又像想起了什么,掏出手机,哔哔剥剥地摁了几下按键,开始打电话。

电话通了,蒲生说:

“领导,对不起,我不干了,我要辞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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