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夏日的邂逅,我因为一个人,爱上了一座城。

第1章 那小子有点帅

第一次看见晓峰,是在成都靠近春熙路的一家叫做“酉”的LiveHouse里。

盛夏的午夜沉闷而无趣,一向繁华的街头,此时充溢着潮湿、混乱。夜晚的人们,似乎每时每刻都在挣扎,那是副热带高压下,被压抑许久的肺叶和支气管的呐喊,每次呼吸都仿佛溺水者无济于事的呼救一般沉重,可无论怎么歇斯底里,却始终无济于事。

四川本地的朋友告诉我,这个的季节,成都的酒是最难喝的。问及原因,只道是这个季节酿酒的酒曲材料不新鲜。这让我疑惑很久,啤酒这种东西,不都是小麦发酵的吗,本身也不好喝。

也许,她说的根本不是酒。

大概十一点的时候,暖场乐队开始表演了。他们有气无力地唱着根本听不清歌词的曲子,不一会儿就被鼎沸的人声完全湮没,大家似乎并不关心他们唱什么,只关心在这样自己何以安放内心躁动的灵魂。久而久之,那些无名的音乐就像夏季的雨点一样,初来时气势磅礴,久而久之变得平淡安静,最后慢慢浸入泥土,归于荒芜。当然,舞池里聒噪的人群,根本不关心舞台上是谁,只一味地发泄自己空虚寂寞的欲望,放肆至极。

百无聊奈,我正想拉着朋友离开,忽然听见一声尖锐刺耳的巨响,回头一看,一个陌生男孩冲上舞台,正在抢乐队主场的话筒,争夺中,话筒发出的噪音震耳欲聋。

“看会吧,这个有意思了!”朋友似乎比我更有兴致,一脸坏笑地,将我重新拉回座位。

这一突出起来的举动,让舞池里的酒客变得异常兴奋,仿佛在围观一场旷世的角斗,他们一个劲地起哄叫好。男孩和乐队主唱争执了好一会,几个貌似工作人员模样的人,才匆匆上台调停。男孩显然是不满乐队的表现,跟工作人员耳语几句后,竟自己拿起一旁的吉他,站在了主唱的位置,并用手势示意贝斯和鼓手不用配合自己。

台下酒客大概都在等他来段慷慨激昂的发言,可怎么也没想到,男孩并没有太多的客套寒暄,调试了下吉他,并轻拨琴弦,唱起了毛不易的《消愁》。他的嗓音低沉,略带沙哑,有些烟酒嗓的味道,在没有乐队伴奏的情况下,那声音有种无以名状的魅惑。本来还看热闹的聒噪人群,竟一点点安静下来,直至随着音乐的高潮部分,一起合唱。

舞台上,他始终低着头盯着琴弦,不看人群;《消愁》唱罢,收琴走人,没有鞠躬道谢,也没管台下无数的尖叫,像老港片里行走江湖的侠客一样,酷酷地转身离开。

后来我问晓峰:“你当时怎么想都不想就冲上去了,你个外地旅游的不怕被当地人揍吗?”

他笑了笑:“死都不怕,还怕被揍吗?!”

第2章 两个神经病的邂逅

是的,这二货就是我男朋友,陈晓峰,而我更愿意叫他“小疯子”。事实上,那晚在LiveHouse我们并没有真正认识,直到一周后的市第一人们医院,我们才熟知了彼此。

也许是成都湿热的天气,抑或是一周纵欲过度,长久不生病的我,竟然发起了高烧。作为一个漫无目的的旅行者,在异地生病是件特别难过的事,你要一个人找医院,找医生,最坑的是不能刷自己的医保卡。

当我在一楼排着冗长队伍,等待叫号的时候,他那略显消瘦的身影又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手里提着一塑料袋看不出名字的瓶瓶罐罐;最大的亮点还不是这些,是他背后背着把吉他。这样非主流的打扮,在医院这种时刻都经历着生离死别的地方着实碍眼,会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找错医院了。

当自己意识到是他的那一刻,我脑海中就不断盘旋着一个念头:要不要假装重病晕倒,给他个英雄救美的机会,顺便给自己一个趁机搭讪的借口。不过事实证明,是我想多了。正在我纠结到欲罢不能的时候,他一屁股坐到了我旁边的空座上,开始翻腾自己塑料袋里的药。

“你都不问问这有没有人,就坐下了?”我终于忍不住,强装镇定地嘟啷了一句。

他斜着脑袋撇了我一眼。只是简单地“哦”了一声,又继续低头捣鼓那一袋子药。

“你也来看病啊?”我脱口而出,可刚说完就后悔了,真他妈是看见帅哥思维迟钝,脑筋转不过来,正常人哪能说出这话,谁闲的没事去医院瞎逛,何况还买了一袋子药。

“对啊,谁没病来医院,又不是逛街。。。”他头也不太地,一脸冷漠的回复道。

“医生就不会,人家有病没病都得来医院!”我有点强词夺理。

“按你这个逻辑,是不是还有护士、保洁阿姨、保安…”听我说完,抬起头似笑非笑地回怼我,且越说越来劲。

“你有空在这跟我贫,不如先看看自己的药怎么个吃法吧!”

“你还是自己看好自己吧,挂号都没挂上的人……”

我们俩就在这样的无聊的对话中,耗费了一个上午,以至于彼此都忘了来医院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

“你有女朋友吗?!”快到吃饭的时候,我忽然问了他这个问题。

“没有…”

“那你觉得我当你女朋友咋样?”

“好…”他回答的一脸云淡风轻,一副久经沙场的样子。

“就…就这样…”

“那还要怎样?”

“起码有点仪式感吧…”

“在医院接受表白,还不够有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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