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的非洲,刚果的热带雨林内的某一角,小小的湖四周盛开着鲜花,湖水平静如镜,草地周围大树参天,像是守卫这块宝地的卫兵,湖中树影清晰可见,一头刚喝完水的犀牛,身上驮着两只白鹭,正慢吞吞地走回树林中去。
刚果的树林可不像公园里的树林那么开阔空旷。这里的树林下层长得茂茂密密,有荨麻,有蓟类植物,它们的枝条要打在脸上就会留下一道红印,野黑莓丛的刺剐破了衣服,地上是厚厚的苔藓,一脚踩下去要使劲才能拨出来。
安德列带着任重和任远两兄弟以及捕猎队队长洛嘎在这片林子里已经连滚带爬的挣扎了一个小时了,他们又一次停下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发现又绕回到最开始出发的地方了,一个小湖,旁边有一个小屋,其他的队员都在那里,原来是安德列领着大家绕了一大圈又回来了。
安德列尽力的想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无能:“这林子实在是太大了,大的把太阳都遮住了,没有太阳你想辨别方向太难了。”
任重从包中取出一个袖珍指南针,“这样我们至少可以知道自己的方向。”
可是任远已经快要累趴了,不愿再瞎闯,他说:“咱们被这不靠谱的家伙带着在刺丛中瞎摸了这半天,白费劲。难道森林中没有野兽的足迹吗?”
“没有。”安德列说。
“但树林中所有的动物每天晚上都到这儿来喝水,他们肯定踏出了一条小路。”
“没路,”安德列坚持说,“野兽不需要路。”
任远不想在听这个家伙瞎说了,他离开人们走到树林边上,在树丛中翻弄着,看看在树丛的后面是否隐藏着一条野兽出没的小路。当他随手扒开一丛满是黄花的树时,一头瞪羚突然跳出来把他吓了一跳。
任远不断地扒开那些高大如树的蕨、竹子、两米高的野芥菜、野黑莓。
终于找到了!在这些长得很快的屏障后面就是一条兽路的进出口,地上满是深深的兽脚印,野牛的尖蹄印,又宽又平的象脚印,还有其他许许多多任远认不出来的兽脚印。
“我找到了!”他大声喊到,其他的人都跑了过来。
“好样的!”任重称赞道。洛嘎也向他微笑,投出了赞许的目光
只有安德列不高兴,绷着脸跟着他们踏上了兽路。
接下来就交给洛嘎了,洛嘎作为捕猎队的队长,同时也是一个老练的猎人,他可以光从脚印上就猜出有什么动物过去了。
不一会洛嘎停住了,并弯下身子仔细地看着地面,安德列走过去看他发现了什么东西。
地上有一个看上去像是人的脚印,脚印一端五只脚趾的凹痕清晰可辨。
“不会是野兽留下的,”安德列说,“一定是你们的人当中哪一个走过这地方。”
任重说:“不一定吧,光是说大小就不像人留下的,还有这大脚趾印,与其他四个脚趾分得很开,远远地叉向旁边,人脚不会是这个形状。”
你不懂,”安德列说,“没穿过鞋的脚就是这样,脚趾是叉开的。”
任远尖锐的目光已经发现一些别的东西,“洛嘎!”他问道:“大猩猩是怎么走路的。”
“嗯,它可以像人一样站立,但通常都是四肢着地而行的,脚平着踩地,但手不是,它蜷起手指,以指节着地,大拇指不着地,这样地上就可以看到四个指节坑。”
“是不是像这个样儿的?”任远指着地上一排四个坑问道。
“正是!”洛嘎兴奋地叫了起来,“正是!”他四周看了看,想看看是否有大猩猩藏在附近的树丛里,然后又看了看地上的踪迹。“一定是只大家伙,”他握起拳头用指节在地上按了几个坑,他的一排坑宽不到8厘米,而原来那一排坑足足有15厘米宽。
“好家伙!”任重惊呼了一声,“它的手一定有只火腿那么大,我们在场的人没有一个能挨它一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