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影院里看完冯小刚的龙标版《我不是潘金莲》,内心有些复杂。
有评论说这是冯小刚近年最好的电影,也是范冰冰演技大爆发的一部电影,好吧,我并不能认同。用荒诞的故事来揭露现实,用黑色幽默让剧情没那么黑暗,我承认这些都做到了,事实揭露的还算彻底,黑色幽默也真的让大家笑了。可,我不觉得应该这样笑啊,或者说这样笑起来很奇怪,但又说不出是哪里奇怪。
影片最后,李雪莲想通了,重新开了小馆子,看着她的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我竟然对她没有丝毫的同情,就像是看完了一个很长的笑话,笑过了也就过了。我一度怀疑自己是怎么了,这样一个告状十几年的悲惨女性为什么得不到我的一点同情?直到我回忆起影片最后冯小刚的旁白:
“大家先是背着她笑,后来也当着她的面笑。李雪莲听的多了,也就习惯了,跟他们一起笑,好像笑的是别人。”
她终于清醒了,她知道无论怎么告都没有用,该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最后李雪莲说出了她告状的原因,为了肚子里流产的孩子。可这最后的结果让我只觉得像两人见了面先打一架,最后再告诉你原因一样。
我不满意。
连一点伏笔都没有,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