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my life is burning...

那就别让本就无趣的人生,变的毫无意义。

其实本来是想写一个关于人工智能的故事的,探讨一下关于人无止境的欲望,掩饰真我的作为,以及人作为造物者的表现。

虽说勾思了一个故事,但才疏学浅的我,为了使因果通顺,似乎太过于执着于故事的完整性,导致整个故事更像走完了一个流程。

之前着迷于这样一个人设,一个人,一次次彻底抛弃过去的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更完美,失去了很多东西,但最后还是因为这一次次的放弃与重塑的过程,造就了他的整个人生。就像打游戏卡了一个Boss,为了过它我一次次地删档练习,等终于过了它,成就感爆棚,之前删掉的档却无法留存下来。几次过后,觉得最有意义的,还是不断失败,自我质疑,自我否定,和不断尝试的过程。

从大概初二开始,就尝试着去写一些故事,学生时代的自己,大概吧,很多人都会有想过另一个自己,再不同的时空,不同的世界会是什么样子,这大概是开始写作的初衷。

后来发现,可以加入单方面的意愿在自己的故事里是非常好玩的事情,无论是美好的希望还是隐涩的想法,那应该都是值得记录的吧。最早最早写过的一本书,纯手写,粗略地算下来大概十一万字,一个蓝色硬纸板封皮的A4纸笔记本,每天都放在书包里,上课写,尤其是数学课。书的名字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是魔幻古风的风格吧,将军,刺客,什么的,全都是打戏和儿女情长,现在想起来虽然中二度爆表,但是其实内核都一样。

那时候觉得自己文笔差,为了起名字和描绘一些场景什么的,把家里那本十几厘米厚的现代汉语词典从头到尾过了两遍,把自己觉得好的词语全部都抄了下来,慢慢地似乎是能培养出来一中感觉。半年之后吧,没想到语文课成绩突飞猛进,等到上了高中直到高考,语文一直是最高分的那一科,基本上每周的作文会在课堂上作为范文朗读。

那个蓝色的封皮本,得亏是纸多。我都忘了为了那最开头的一段我改了多少遍,起码二三十遍是有的,因为是钢笔写的,写错字或者不满意就直接撕了重写,虽然现在那个本子早已丢失,可说不定呢,哪天拾起来再写个短篇也不是可不可以。

后来高中,大学,再写一些故事,都没有结尾,两三万字万字就停笔了,太矫情了,可能是年轻人固有的那个年龄段的矫情,虽说不是玛丽苏爽文那一类,但……还是太矫情了呀。

这本《伊莉丝的龙眼》,从构思到开始动笔,都没有想好故事的结局,甚至是每个人物的结局,我在想如果作为一个旁观者,以他们各自的性格,趋势所致,结果应该是顺其自然的吧。

无所谓啦,反正是给自己看的,此书就写给,我所喜爱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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