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第一次见到孟宁是在朋友的聚会上。
他穿一件淡蓝色格子衬衫,坐在KTV的角落,唱朴树的《白桦林》。
歌声落下的时候,只有我鼓了掌,忽然觉得尴尬,赶紧去抓桌上的矿泉水瓶子,其实也并没有人注意到的,因为当时已近尾声,场面实在有些混乱,划拳、聊天,房间里的声浪不小。当我把一只空瓶子抓在手里时,看见他正看着我笑。
他问我要了电话,我给了他。
大四临毕业的日子有一种让人感伤的忙乱,有一天,我从图书馆回来,看到手机上有一条不知名的短信:可以来老地方为我庆祝吗?
我的心一慌,陡然知道这是他。
很想去问问那个和他熟识的朋友是否也接到了邀请,可是,又有一股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特立独行的劲头,让我回复给他:什么时候?
回想起来,那大概是我做过最不可思议的事了,当我到了KTV,才发现只有他自己。
“你一定一路都在想,我想干什么,是不是坏人。”他说。
我几乎一下就看出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一个说要庆祝的人为什么看起来并不开心。”我说。
“我没有说要庆祝开心的事啊。”他看着我,“比如说,从今天开始,你可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可你再也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这值不值得庆祝?”
“如果是你选择的,就值得。”我什么也不懂,却又好像在努力寻找答案,因为我要自己回答他。
“说的不错,最终是我选择的。”他说。
后来,我们一起喝了很多酒,我知道他热爱摄影,却就要在N城一家IT公司上班了,我在心里想我绝不喝醉,一直用手指掐自己保持清醒。
送他上车的时候我写了一张字条放在他的口袋:今天我陪你一起喝了大酒方颜2011年5月12日
2
毕业了,我没有踏上回程的火车,而是选择留在N城。
“你开什么玩笑,你在这举目无亲的。”我的朋友小蓝说。
“我不开玩笑,昨天晚上做了个梦,说我和这里前缘未了。”我戏说。
“我什么也不说了,受了委屈记得给我打电话,我一定把你骂回来。”小蓝说。
临别,我和小蓝拥抱了很久。其实我知道我的性格不适合一个人闯荡,可是,如果离开了N城,也许再也不会回来,不知为什么,我想让这个告别长一点。
所以,那时的我很荒唐。
“富恒大厦A座24层,”我没有挑选,就按照这个地址去寻找我的未来了。
没想到面试很顺利,我如愿成为杂志社的一枚小小编辑。
我喜出望外,尾巴翘上了天,却找不到人分享。
那晚,我一个人坐在租住的房子前的台阶上喝啤酒庆祝,还给那个号码发了一条短信:我在你楼下上班,我们是邻居了。
3
我第一次穿高跟鞋出现在他面前,他用第一次看见我时的那种眼光看着我。或者说,打量着我。
“一毕业看上去就不一样了。”他说。
“是啊,从今而越,当然要不一样。”
他笑了笑,“你干劲很好,但愿能经得起打磨。”
“算了吧,在我眼里,你可不算个长者。”我说。
他还穿着那件蓝衬衫,出现在这座巍峨的大楼前,有一种淡淡的不应时。
“哦?那我是什么?”他很感兴趣。
我想了想,“职场新人”,我说,其实我想起他那天喝醉的样子,“要元气满满的,加油啊!”我大声说。
他又笑了,那是我们在同一栋大楼开始工作的第一天。
后来,我们经常一起吃饭,喝啤酒,星期天我陪他买过剃须刀,他陪我吃过香草冰激凌,我说喜欢在天桥上挂着发呆,他就穿一身休闲运动陪我做托腮状,我说我喜欢蜡笔小新,他说他总有一天会送我一只小白,有时我俩一起去混沙龙,他提前占座,会把第一排的位置留给我,知道了什么很棒的新书,即使很晚也会从微信里甩给我一条链接,附言:不读书会胖。
那整个秋天几乎都是阳光灿烂,我觉得自己像一条鱼,周围环绕着透明泡泡,不去惦念未来,只管每天游来游去。
可是有一天下班,我在楼下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出现,我发信息给他:加班?
半天,他回:喝个大酒去吧。
我当然陪他去了,只是这回是在马路边。
“又碰到什么不开心的事了?”我先开口。
“你快生日了吧,要个什么礼物呢?”他顾左右而言他。
我觉得好笑,这不是正题,而且离我生日还有一个多月呢。
“喂,说说呀。”我催促。
“从没见你带首饰,你喜欢什么?”他硬要答不对题。
“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就是水晶吧。”我草率地说,“你到底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啊!”我冲着他脑袋喊。
脚下就是静静的水面,我感觉到我的声音顺着水面漂走了,回过神才发现他已歪在我肩头睡着了。
4
原来那天他是要跟我告别的。
十二月十号,距离我生日还有八天,我已经一个礼拜没有见到他了。和一切电视剧里的桥段一样,所有发出的短信,打过去的电话都没有回音。
我知道他租住的公寓在东环,就到他的公司找人问,结果碰见一个和他同住的人,说他已经离开公司了。
“去哪了?”我问。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知道,是的,那人冲我摇摇头。
我又问:“他辞职的时候是开心的吗?”
那人愣了一下,看着我,想了想,说了四个字“我猜是吧。”
他还交给我一样东西,我捧着它一直走回了家。
是一只水晶的蝴蝶吊坠。他的字:生日快乐。
可我永远都觉得我二十三岁的那个生日是下落不明的,并且我没有机会告诉他,对我来说,水晶这种东西是送给爱人的。
5
后来,我一个人下班,一个人去天桥,一个人去沙龙。
头发剪了几次,又留长几次。
高跟鞋已经穿的很稳,书架上的书已经堆得很多。
我没有谈恋爱,这就是我有大把时间的原因。你知道,在这样的年纪,如果你不去恋爱,那么不管你怎样打发八小时之外的时间,你还是会有很多时间。
而交朋友对我来说又从来都是费神的事,于是就工作,一篇稿子改八遍,查资料就查通宵。
小蓝说:以为你坚持不了多久就回来了。
我说:我挺能干,其实我过得还好,除了逛超市的时候没人帮我推车。
小蓝又说:那找个推车的人啊。
我说:其实三个月也逛不了一回,不急。
小蓝顿了顿,说:前缘还在吗?
我说:还在。
等到我要过二十五岁生日的时候,老板跟我说我被升为助理了,给我配了自己的车,然后我把那只蝴蝶吊坠挂在了车上,二年的时间,如果我不想把它丢掉,那也是该让它飞一飞了。
后来有一次,老板临时征用这车,回来后告诉我,说他约见的客户问起那只蝴蝶吊坠的来历。她说是自己的助理的之后,那人的神情很奇怪。
我听了心一紧,“是个什么样的人?”
“从上海来的,是个高级摄影师,在业内很出名的,叫孟宁,你听说过吗?”
“哦——”我说,“不认识,大概他也买过一样的蝴蝶吊坠吧。”
6
我想,如果他想见我,他会回来找我,因为他知道我还在这里。
时间轮转的很快,转眼到了2013年的圣诞节,那一晚,一向无雪的N城竟然飘起了雪,我突然不想回家,就一个人开车,打开广播,忽然听到朴树的那首《白桦林》。我笑了。
我并不是喜欢流浪的人,我并不是喜欢异乡,虽然我已得到了事业和自由,但是,我心里的蝴蝶,却好像一直,静静的蛰伏着,蛰伏在一个雪天,无处飞翔。
“好吧,就穿过这一个隧道,如果穿过隧道的时候雪停了,我就离开,就再也不回来。”我对自己说。
我把车开得飞快,穿过隧道的那一刻,我赶紧摇开车窗。
真好,雪停了。
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打电话给母亲:“妈,我要回家了。”
向公司提出辞职时,主编惊呆了,她说她以为我发了疯的努力是为了留下来,留在N城。
我说,你见过我车里的那只蝴蝶吗?我是为了它。
那代表什么吗?
我说,那是我的寻人启事,现在,我不想再寻找了。
7
我离开N城的那一天是个阴天。
行李不多,只有一箱书和一袋衣服,检票,上电梯,进了候车室,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刚一坐下,手机响了起来。
“喂?”
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喂?”我就要换了这个号码,我是要换的,可是也许太匆忙,我忘了。
“喂,”对方说,“方颜。”
我闭上眼睛,抓着提包的手握得更紧,“我以为,你不会再打电话了。”我的声音在抖。
“对不起,”他说。
“我要走了,离开N城。”我说。
“是吗?”他声音紧张,“我——本来——我想见你。”
我哭了,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离别或重逢都不会让我流泪,但听到他的声音,我哭了。
“可是我要走了,你知道走是什么意思吗?”
“去哪?我会去找你,我一定去。”他着急地说。
火车飞驰了四十八个小时,我堕入一场漫长的睡眠,醒来后,我到家了。
8
母亲说,你终于回来了,你小时候的那些朋友都结婚了,你也让我把这个心事了了吧。
我没说话,把她炸好的麻花拿一个塞到嘴里,挥着手,赶快出门了。
D城有一个步行街,很大,一个过街天桥,和N城的那座很像。我总喜欢来这里,以前是因为这里热闹,而现在是因为安全。是的,那种熟悉的热闹劲是能让你感到放心的,人们三三两两,来来去去,商贩、街市、各色灯火,还有那些翻着花样的小商品,细碎、丰盈、妥帖。
我想,这里是我们约定了要见面的地方,还有三天。
小蓝说觉得我怪怪的。
“哦?哪里怪了?”我说。
“你眼睛里有风景,”她仔细端详我。
我笑而不语。
她又说,“总感觉你有什么好事要发生了。”
我说,“你知道孟宁吗?那个摄影师。”
“知道呀!可喜欢他的照片了,那种风格,我的婚纱照也想找他照!”
我一脑袋凌乱,“他要来找我了!”
“什么?”她把嘴巴张的像个核桃,“你——你——前缘?”
聪敏如她,竟然一语中的,我无处可藏,只好点头。
“你——你——”小蓝拖着气音,“一定要让他帮我拍婚纱照啊!”
9
我终于再见到他。
我二十二岁的那天夜晚遇见的男人。
他穿一件浅蓝色格子衬衫,有点孤单地坐在偌大KTV包房的一角,缓缓慢慢,在唱一首《白桦林》。
我傻傻地拿住一只空的矿泉水瓶子,没能逃脱他的眼光,我们就那样相识。
“你好,”我说。
“你好,”他说,脸上还是那样的笑容。
但看上去,他更成熟稳重了些,“他现在再也不需要酒了,”我心想。
那天晚上我们在一起了。
旅社淡蓝色的灯光下,他不停热切地吻我。
他是呼吸,是热,是流离的蓝色光影,是我的爱人。
我戴着那条蝴蝶吊坠,他把它托在手里看。
我问他当初为什么就走了。他说那时的自己很迷茫,每天都活得不快乐,他想要一个机会,而机会来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机会就意味着决绝。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因为一切都刚刚开始,除了自己,他什么砝码也没有。
“可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我说。
他看着我,“你已经陪我醉过酒了,你见过我最丑陋的样子。”
“我只是陪你喝酒吗?”我眼中含泪。
“不,你不是,你是我的爱人,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他又开始吻我,黑暗中,我感觉到他滚烫的泪滴。
10
“我以后每周都会飞来看你,”清晨,他对我说。
而我还在仔细凝视他的脸,我想我从未这样认真看过他的脸。
“那么远,总有一天你会烦的。”我亲吻他。
“那就让我飞机失事从天上掉下来,”他赌咒。
“你这是花言巧语,日久见人心,不知道我多久才能看到你的心。”我自顾自说。
“多久?你要多久?”他认真。
“现在。”我吻他。
可是他并不能每周都来看我,来回八个小时的飞行,除去他比别人多出近乎一半的工作时间,如果他要来,必定会是疲惫不堪。
但他总还说要来。我便说,把你拍的照片发给我,它们都是我的情敌,我要收了它们。
结果我的邮箱里就存满了他的邮件,三百零五天,一千三百张。
其实我并不懂摄影的,我要那些照片,只是为了让他心安,让他觉得我是在做一件乐此不疲的事。
就在照片的数字变为一千六百的时候,他忽然说:“我们结婚吧。”
当时我坐在电脑前面愣了一下,忽然想起小蓝抓着我的手要我答应他拍婚纱照的事。
我说“小蓝要你拍婚纱照呢。”
“我们结婚吧。”他又说了一遍。
“好,什么时候?”我问。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我想好了,情人节,情人节那天我会飞过去找你。”我从没见他那样急切地说话。
“好,”我说,“我等你。”
11
我不知道,是不是分离让我们变得滚烫。那段日子,连梦境都是漂浮的。
我问母亲,如果我马上就要嫁人了,你会怎么样。
她说,你会吗?我连恋爱都没见你谈过呢。
我说,说不定是老天爷帮我算了命,就直接扔一个给我了。
她笑说我没正型,赶紧老老实实去给她谈一场恋爱。
我总是去步行街的天桥,待多久都不会烦,我老是想起那个淡蓝色灯光的夜晚,在脑海中拼凑出那天的点点滴滴。
春节是我喜欢的又一个安全的仪式,节日的气氛渐浓,到处都热闹,可以说的话总是那么多,连平日最不愿意的插科打诨也可以说的谈笑风生,因为,我心里想着,他就要来了。
我们始终没有通电话,好像有一种默契,为了把一切留给见面的那一天,为了相逢。
我的想象成为我的知觉,把我喂养的如此庞大。
然而,最终,在那一天,我落空了。他没有来,他又一次彻头彻尾的消失了。
12
我曾到过一片热带雨林,棕榈树的叶子遮天蔽日,天空有永远飞不走的鸟群,阳光和雨水无限量供给,日子从白昼连向白昼。
转眼又是一年多,我已找了新工作,一个无比平凡的小编辑,每日与文字相伴,心渐渐变宽变静。案头永远有堆叠的稿件和书,QQ聊天框里偶尔有小蓝传来的标题为“某某黄金男”的照片。
她已嫁为人妇,把我抛在身后,可还是时常咬牙切齿地说,我就不信不能把你嫁出去。
夏至到来前的那几天,一场大雨把我收服的妥妥贴贴——高烧四十度,天空和墙壁一起扭曲,我只好躺在家里。
“喂!快看电视,文艺频道!”小蓝的电话,这家伙没对我表示丝毫关心反而大叫。
“好,”我爬起身摸到遥控器,调到频道,然后,一条本地新闻映入眼帘:著名摄影师孟宁个人摄影展“蝴蝶”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我猛然起身,死死盯住屏幕,反复确认着那个名字。
与此同时,我开始飞快地找拖鞋,不,是丢掉拖鞋,脑袋里自动出现了一副市区地图——嗯,国际会展中心,好像在东边,人民路?不算远。
“没错,我得去,我要去找他!”我对着手机里的小蓝喊。
推上电动车,我就出门了。
小蓝应该提醒过我外面正在下雨,我已经躺了好几天,整个脑袋都是胀痛的,可我的腿脚还灵便,方向感也不错,我必须穿过这场大雨去找他!
13
后来,也不知骑了多久,头发淌水,浑身湿透——雨却渐渐小了,才觉察到刚才一路的阴霾正在褪去,天空弥漫起一层淡淡的暖色,像一张被翻出的老照片。
一阵凉风吹过,我打了个冷战,那一刻,忽然觉得一切都那么清晰,因为生病而连日里沉重的脑袋顿时觉得无比清醒。
在风中,我慢慢扬起脸,闭上眼睛,任嘴角上扬。我知道,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松动了,我想是那只蝴蝶,它终于醒来,带着一个响动,飞走了。
大雨过后,一切都将重新变得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