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对保罗的控告,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一点——煽动叛乱者,利用了罗马政府作为统治者,不想百姓总是生乱子的特点,来直击罗马官长的痛点,希望巡抚能够借此定罪于保罗。
保罗的辩护,分为两点:一是到达耶路撒冷的时间很短,到接受审判的时间,才一共12天,这12天包括在监内的5天,和在圣殿洁净的天数,时间很短,没有煽动叛乱的时间。二是保罗传讲的只是犹太教内的死人复活,并不违背罗马律法。
犹太人的这位代表,也就是控告保罗的人,叫做帖土罗,对巡抚的讲话,非常的谄媚和阿谀奉承,为了把莫须有的罪名安到保罗身上,说了假话,巡抚腓力斯是个贪财残暴之人,多次杀害无辜,帖土罗如此谄媚,违背神的旨意。
还有一点,亚细亚的犹太人是此次控告和谋害保罗的主要,他们却没有来到公堂与保罗对峙,按照罗马的律法,不参加诉讼,就等于撤诉。
腓力斯最后并没有同意保罗或者犹太人的观点,也并不是为了公义,而是不想自己的任期之内发生乱子,产生污点,所以,这也可以解释保罗为什么一直被关押到下一任巡抚上任了。
章节的末尾提道,腓力斯等待保罗送钱给他,也看出了这个人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