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林雪原
半夜失眠,闲来无事突发奇想搜索了一下自己的文章《从<色戒>被禁的三段床戏,思考中国电影性爱元素的本质》。
结果不搜索还好,一搜索更是气得我睡不着了!
屏幕上悍然出现了一系列搜索结果,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堆不相干的网站,既有搜狐、豆瓣这样的大网站,也有那种本身就极不规范、页面杂乱的垃圾网站。而我原创首发的简书网站,反而排列得如此靠后,竟然只在第6、7位。不得不说百度的推送算法真是非常“先进”和“智能”。
(经评论区网友提醒,说谷歌里我的文章是第一位的。珍爱生命,远离度娘。)
短暂的气愤过后,我迅速冷静了下来,思考着该如何做。假装没看见?——不行,《色戒》一文是我到目前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这口气实在忍不下来!正面刚?——可我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作者,又能怎么行之有效地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呢?
我首先点开豆瓣,是一个私人作者转的,界面如下:
我耐着性子拉到文末,发现作者打上了一个以我笔名命名的标签,还附上了一个原文链接。莫非是简书的链接?我动了一点恻隐之心,也许这位作者只是喜欢我的文章,想要分享给更多人看呢。
然而,只能说我太天真,没有看懂第一个标签。当我点进去之后,发现是一个不堪入目的色情网站,我赶紧退了出来。
所以,他转载我《色戒》这篇文的目的是什么呢?帮忙“过滤精准客户”吗?觉得看到《色戒》点进去的都必然会对色情内容感兴趣?
我通篇文章都在讲国人对李安《色戒》的理解过于肤浅,只停留在感官刺激上;性不仅仅是性,是感情关系更是权力对抗;中国电影观众的低俗品味、电影人的职业道德败坏和体制的病态共同造就了烂俗色情元素的泛滥。结果到头来,这篇文章还是被用作这种用途。发布的恶意链接上,还打着我名字的标签,这真是像极了一个讽刺的黑色幽默,狠狠地抽打着我的脸。
于是我愤然在这篇文章底下留言了这样一段话,并且向豆瓣官网举报。
搜狐的自媒体虽然抄袭了,但好歹加上了我的名字,而且是正当用途,只是没有经过我同意罢了。我也如出一辙,评论加上官方投诉,这样做是因为我本身对豆瓣和搜狐这两个大网站还是信任的。至于剩下的网站,本身就是垃圾信息广告铺满天,连投诉渠道都找不到,遑论帮助作者维护权益了。
做完这些,我瘫在床上。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也只有这么多而已。剩下的,就只能等待结果了。希望有知道更好处理办法的,或者有过类似经验的简书上的朋友们,可以给我一些建议和意见。
我真的稀罕那点所谓的赔偿费转载费吗?不,我要的仅仅只是一个态度,一个说法而已啊。
都说作家写一部作品像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与快乐,而那些抄袭者就像十恶不赦的人贩子一样,偷偷动动指头就把人家一家人的希望和幸福给夺取。我是个在简书上发表文章的小作者,文章也不过千字,但是这篇文章对我同样有着弥足珍贵的意义。
先说说《色戒》在我心目中的意义吧,《色戒》是我心目中李安最好的作品之一,被我重看过许多次。因为这部片子我爱上了梁朝伟和汤唯,梁朝伟是我除周星驰之外最喜欢的男明星,他在色戒里最后那个眼中含泪的沉郁眼神让我很久都难以忘怀。正因如此,想为《色戒》的床戏“正名”,是我“蓄谋已久”的事情。结合当今中国市场的乱象,我又点出了色情元素的滥用和好片中情色元素的尴尬地位。
为了写好这篇文章,我把三段床戏细细拉片看了一遍——所谓拉片,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两分钟的镜头要看几个小时,从演技分析到布景,从构图分析到运镜。当然,我并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知道读者更关注的是人物心理,但是也耗费了我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去看和截图。之后便是整理图片,一部分是截图下来的,一部分是从网上找的(我最后在公众号上的修改版又加了好多图片)。最后,我几乎是怀着一种虔诚的心,字斟句酌地写下了这篇文章,这些加起来总共耗时有个小半天了。
发出去之后,一开始虽然阅读量不高,但是点赞评论和关注都很高,已经足够让我自得其乐。结果发出去了两三天,不知道被哪位好心的编辑推荐至首页,消息蹭蹭地涨。于是,这篇文章就成为我迄今为止最“热门”的一篇文章,也是我收到打赏最多的文章。
然而比这些更让我在意的是,有人给我简信说,我说出了她想说的话;有人在底下留言说想重新看一遍,会有新的理解;有人说看了之后就明白为什么缺爱的王佳芝会一步一步做出那样必然的选择,让我深以为然......
这篇文章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就是——你用心写文章,真的会有回报的。这回报可能是“物质”上的,比如热门和打赏;也有可能是“精神”上的,比如别人的赞同和共鸣,默契与懂得。不仅我是这样,每篇用心文章背后都有自己的故事,都蕴含了作者的心血和感情,而抄袭者只要复制粘贴就万事大吉,甚至用作恶意用途,怎能不让人心生愤慨?
而更可悲的是,我只是一个小作者,都受到了这样的对待,产生这样意难平的愤怒与难过,那社会上那些大热IP的抄袭,又该给原作者带去怎样的伤害?他们的作品,又当如何处置?
比如前段时间大火的《锦绣未央》卷入抄袭官司的风波里:
其实秦简的“抄袭风波”早已有之,然而秦简态度恶劣,网站蓄意包庇,作者的权益根本得不到维护。
再之前著作权官司,要属于琼瑶状告于正了。《宫锁连城》里有21个桥段和《梅花烙》一模一样。然而于正死不承认,在微博作出回应,称剧本本身没有问题,“抄袭”一事“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在采取多种方式维权得不到理想效果后,琼瑶正式起诉于正。琼瑶在采访中称于正曾否认抄袭且拒绝道歉:“我说是只要是于正跟我道歉,这件事情就算了,我就算自认倒霉,我就不告了,可是于正都没有跟我道歉,所以我认为道歉是很重要的事,你必须承认你抄袭了我的东西。”连琼瑶的维权之路都走得这么艰难,普通人可想而知。
追溯到更早,郭敬明抄袭庄羽的案件。案子判下来,郭敬明输了。然而他写了一封信,称“还是个孩子,不懂大人世界的复杂”。他用独有的45度角透明忧伤博得了一众粉丝同情:“小四只是个孩子,不要伤害他。”郭敬明甚至还在新书里面借男主角的口含沙射影地宣称,“为什么那部作品在状告抄袭之前根本没人买,反而是被指抄袭的销量那么好”,意在说庄羽蹭他的热度。
现在社会有一种怪象,抄袭的人理直气壮,拒不认错,嚣张横行;被抄袭的人申诉无门,唱着一出出“窦娥冤”。而吃瓜群众则助纣为虐,盛行一种很奇怪的“责怪受害人”倾向。
“怎么红了才告啊?羡慕嫉妒人家吧?”
“同样的内容,怎么你的没火,人家的火了,看人家火了想蹭热度吧。”
“心胸怎么这么狭窄,见不得别人好。”
这种粗暴的逻辑,和“被强奸了因为姑娘穿得少露大腿”的强盗逻辑有什么区别?
中国2016年被称为“内容付费”元年,这是好事儿。然而在自媒体泛滥的当下,如何保护优质原创的内容不受侵权,则成了更为重要的事情。
我希望,至少简书上的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抵制那些抄袭、侵权的作者,还有他们的文章、书和影视作品。看到了坚决举报举证,绝不姑息。
刚开始看到付费歌曲和视频,我也有点不适应,毕竟免费的东西用惯了。但是经历过这件事之后,我明白了原创的东西更应该得到应有的保护,才能鼓励创作者的积极性,否则受损失的还是我们这些消费者。
曾经有人评价我在简书上的文章说是我“笔触细腻,娓娓道来”,我的确很少写这么情绪激烈的文字。但是今天我选择把它说出来,就是希望给简书上的更多作者一个警醒。如果遇到了自己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不要忍气吞声,要想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你的头脑和笔都是你的武器。
至于在简书上发表的文章都是到处抄袭的人,我送你们一句曾经在主编“魔鬼的赞歌”那里看到过的一句话:
“你在文字上造的孽,终究会报应在你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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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文如有后续会持续更新 谢谢帮我出主意和安慰我的大家 -
刚刚有个叫“黑八传奇”的人居然在评论下发链接打广告…我还以为又是黄网呢结果是个购物网站…举报+删除走好不谢:)在这篇文章底下你也敢发链接,举报什么的我轻车熟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