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家的孩子,早已习惯不被偏爱,对于主持公道者的要求,不敢奢望偏袒,仅仅是主持公平正义,就已经感激涕零了。
记得读大学那会儿,跟舍友闹掰。天地良心,我真的只是碰到她的肩膀一下,刚好地滑,我被她推翻在地才是真的,要不是舍友拦着,哎!
本来是小事,谁知转个身,她就跑到系里恶人先告状了。
听她“陈述”的,是我们代数老师,也是她老乡,可想而知,当那个老师再来听我陈述的时候,就已经带有偏见了。
最后这件事惊动了我们的系主任,他在班主任,代数老师,那个女生,我们舍友的谈话中,了解到了事实的大体经过。
最后让我们和解。
过了两天,见什么动静都没有,那个女生突然说头疼,跑去做彩超,说看头有没有受伤。
这么搞笑的吗?
我碰到你手臂,连头都没有晃动到一下,碰瓷儿的吗?这是不是有点晚了?前两天哪去了?跟家人商讨如何讹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