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边城》,喜欢沈从文;喜欢沈从文,于是喜欢上了沈从文笔下的山山水水。
人们常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喜欢沈从文笔下《边城》的我觉得,家乡也是一座边城,梦中的边城。
我对家乡的一切有着深深的依恋,不管是否习惯了城市的喧嚣生活还是车水马龙,回到家乡总有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亲切与舒适。
喜欢家乡的山。家乡的山特别的高大,就像父亲坚实的臂膀、撑起这一方水土,以至于周围的县乡频繁地震,可它却丝毫没有影响。印象最深的就是家门口正对面那座山,儿时总和哥哥去爬山,向山峰做着全力的冲刺。在山顶上俯视着我们家的这个小村庄,仿佛站在了父亲的肩膀,享受着它给我们的安全与温暖。
喜欢家乡的水。家乡的水像母亲一样的柔美,用她那甘甜的乳汁养育了我们的祖祖辈辈。我最喜欢躺在河边的草地上,感受着这方净土的脉搏、平静而柔和。
家乡的水给了我太多的回忆。我吃过水里的河鱼、打过溪边的水草、还捡过河边的鹅卵石。我在家乡的河流学会了摸鱼、抓虾,甚至游泳也是在家乡的河里学会的。儿时的我总喜欢跟哥哥去河里,不明白什么叫大家闺秀,更不明白为什么女孩子要做一个大家闺秀。由于父母的散养,我仿佛活成了沈从文笔下的翠翠。除了贪念家乡的山水外,也蒙生了对美好爱情的期待。
喜欢家乡的人儿。二十多年的生活,让我耳濡目染了家乡人的淳朴与善良。今天整理爷爷的东西,翻到爷爷生前的书与笔记,满满的年代感。上面记录了爸妈结婚时团邻亲戚送的东西,那时候大多送米、面、糖。与现在的金钱相比少了很多物欲横流的利益,却多了一份真挚朴实的温情。上面还记录了乡里乡亲帮忙干活的名单,看着发黄的本子上模糊的名字,想象着家乡人儿的你家插秧我家帮忙,我家秋收你家赶来的可爱模样。
这种感觉一直都在,不曾离开,我和哥哥是村里一对双胞胎,从小深受村里人的喜爱,吃过村里百家饭菜。长大后回老家总感受到家乡人的温暖,一路走着,不是这家让吃饭,就是那家让喝茶,这个邻居看见我回家了,生怕没有得吃家里新鲜蔬菜连忙摘来,那个乡亲做豆花趁热就端来。每次见我回来,都会感叹怎么变化那么大,小时候可爱的我一转眼成了大姑娘了。我连忙倒上一杯热茶,看着他们和爸妈唠嗑的场景,渐渐明白,我不仅是我爸妈的孩子,也是团邻乡亲的孩子。一种热烈的爱乡之情涌上心头。眼里充溢着幸福的泪腺。
城里灯红酒绿的生活久了,偶尔会让人疲倦,每当自己累了的时候,就会回家看看爸妈,看看乡亲,看看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
再一次听听蟋蟀的叫声、再一次抚摸满是皱皮的大树,再一次拥抱着家乡的一草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