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为了在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需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重大关系。
首先,要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并非矛盾体,而是相辅相成的。我们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发展,通过实施高水平的环境保护措施,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这不仅能够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还能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
其次,要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面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同时,我们也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各项工作的协同性。无论是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还是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都是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重要保障。
再者,要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我们不能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我们应该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此外,我们还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外部约束是必要的,它能够为我们提供常态化的压力,促使我们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只有当每个人都将保护环境视为自己的责任时,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最后,要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我国承诺的“双碳”目标是坚定不移的,但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则需要我们自主决定。我们不能被外界的声音所左右,而应该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总之,新征程下的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我们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务实的行动来推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