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电商拍的东西因为很久没发货,我就申请退款了,退款也到账了,隔了二十多天,今天收快递的时候,意外的又收到了,自己猜想起来,是不是卖家忘记已经退款了,又发了货。在自己略微纠结下,还是联系了卖家。当时还告诉自己,你既然决定告诉对方了,那就表明自己什么样的结果都可以接受,不过说句实在的,内心还是有期待的,会期待对方能够以很低的价格卖给自己。跟卖家说明了情况,他们查明之后,证实确实是错发给我了,提出优惠20元让我留下,或者寄回去,我提出多优惠点,我留下也可以,对方说利润不高之类的,说下次可以送我小礼品,我不太能接受,就决定退给他们,心想,我当时都已经退了,这个东西就不再我计划收到的列表里,对方给我邮费我退回去,对我内心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让我以他说的价格留下(优惠过的价格依然比别家高)我内心还是不舒服的。当我这样想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樊登读书里讲到的一句话“你不就是想当个好人吗”。对呀,我告诉对方这个事情就是想当个好人呀,现在我已经做了好人了,为什么还会有期待呢?这可能就是人性吧,我也接受自己内心的那些些许的不够明媚的地方,这才是生动的人,会有各种起伏。
我想做的事情做了,至少以后再回忆起这个事情,内心不会有愧疚之心,当然,我小小的私心也是希望自己也能被温柔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