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加拿了普希金的诗集挤在食堂的买饭队伍里。他个头高高的,戴着当下流行的金丝边近视眼镜,修长的身材,穿着半新西服西裤,里面是件格子的晴纶衫,脚上的皮鞋已经不太新了但是一如既往的擦的铮亮。这是罗加老牌大学生爸爸遗传下来的优良传统。美其名曰:衣品就如人品。这样的罗加在食堂这样俗的地方,是有点注目的,假如他没有那略微减分的小龅牙的话。但是他那本普希金诗集可以加分,有点装的嫌疑。
可是罗加毫无觉察,冷冷的抬头看了看食堂窗口的菜单,红烧肉,冬瓜虾米,糖醋土豆丝。看到糖醋土豆丝,罗加不禁笑了起来,那天他走在两个护士班妹妹后面,好像就是那个深秋的假小子,在与边上一个叫老杨的小姑娘吐槽:“这个食堂里的师傅太过分了,红烧肉全是肥肉不算,弄个土豆丝竟然酸的,都馊了,还卖钱”。那个老杨也在边上附和:“是的是的,酸酸的,馊了,我全倒了”。罗加好想上去拍拍她们肩膀说:“傻孩子,这是醋味,不是馊”。估计苏州农村一带是不吃醋的,而罗加家在镇江,从小到大,吃的最多的就是醋啊,镇江醋可是名扬全国的。
罗加撇了撇头,忽然愣住了,在隔壁的拥挤的队伍里,在他前面几个,有一双腿,肌肤洁白无瑕,细嫩柔滑,那个独一无二的圆润光滑的脚后跟穿在一双棉拖鞋里。罗加又转了个角度,发现脚环内侧那颗淡淡的朱砂痣也一模一样,罗加拍了一下脑门,眨了眨眼睛,他怀疑他出现了幻觉!这是他朝思暮想的姑娘的腿,日日夜夜相思的脚后跟!他扫一眼就能从几十双腿里一眼认出来的腿!她,在这儿!她一直在这儿?!他的心狂跳,他的手脚冰凉。他想狂呼起来。
“丽莎,你也来啦!”他后面一个声音响起,只见那双迷人的脚的主人头转到他这个方向,那是一张比孟娜不一样漂亮的脸。孟娜是典型的东方鹅蛋脸,而这位姑娘有着明显的异域风情,深凹的眼眶,会说话的黑珍珠般的眼睛,长长的卷曲的眼睫毛忽闪忽闪,异常灵动。她甩了一下那卷曲时髦的长波浪卷发,在转头的一刹那,那如丝如娟的黑发,那熟悉的发质让罗加失神了。“啪”普希金掉在了地上,砸在罗加的脚上,罗加瞬间痛醒来。“你的书掉了”她发出的声音也如孟娜一样异常动听,似山涧百灵。那个叫丽莎的姑娘对他笑了一下,她的笑比孟娜迷人。罗加从没有见孟娜对他笑过。
罗加已经不记得自己是如何买的饭菜,什么味道?什么时候吃完的,怎么回的宿舍,罗加觉得自己云里雾里,恍惚了。罗加晚上躺在床上。想起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元稹的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罗加觉得今夜注定无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