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JavaScript 语言中,生成实例对象的传统方法是通过构造函数。
ES6 提供了更接近传统语言的写法,引入了 Class(类)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class
关键字,可以定义类。基本上,ES6 的class
可以看作只是一个语法糖,它的绝大部分功能,ES5 都可以做到,新的class
写法只是让对象原型的写法更加清晰、更像面向对象编程的语法而已。class
的本质是 function。
语法
ES6 引入了 Class(类)这个概念,作为对象的模板。通过
class
关键字,可以定义类。
ES6 的类,完全可以看作构造函数的另一种写法。
使用的时候,也是直接对类使用new
命令,跟构造函数的用法完全一致。
构造函数的prototype
属性,在 ES6 的“类”上面继续存在。事实上,类的所有方法都定义在类的prototype
属性上面。类的内部所有定义的方法,都是不可枚举的non-enumerable
。类的属性名,可以采用表达式。
类和模块的内部,默认就是严格模式,所以不需要使用use strict
指定运行模式。ES6 实际上把整个语言升级到了严格模式。
- constructor 方法
类的默认方法,通过new
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一个类必须有constructor
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定义,一个空的constructor
方法会被默认添加。
constructor
方法默认返回实例对象(即this
),但是也可以指定返回另外一个对象。
类必须使用new
调用,否则会报错。这是它跟普通构造函数的一个主要区别,后者不用new
也可以执行。
- 类的实例对象
生成类的实例对象的写法,与 ES5 完全一样,也是使用new
命令。与 ES5 一样,实例的属性除非显式定义在其本身(即定义在this
对象上),否则都是定义在原型上(即定义在class
上)。
与 ES5 一样,类的所有实例共享一个原型对象。
可以通过实例的__proto__属性为“类”添加方法(不推荐)
Class 表达式
与函数一样,类也可以使用表达式的形式定义。
如果类的内部没用到的话,可以省略Me,也就是可以写成下面的形式。
采用 Class 表达式,可以写出立即执行的 Class。
不存在变量提升
类不存在变量提升(hoist),这一点与 ES5 完全不同。这种规定的原因与继承有关,必须保证子类在父类之后定义。
ES6 不提供私有方法和私有属性,只能通过变通方法模拟实现
- 私有属性的提案
有一个提案,为class
加了私有属性。方法是在属性名之前,使用#
表示。使用时必须带有#
一起使用。
这种写法不仅可以写私有属性,还可以用来写私有方法。
私有属性也可以设置getter
和setter
方法。
私有属性不限于从this
引用,类的实例也可以引用私有属性。但是,直接从实例上引用私有属性是不可以的,只能在类的定义中引用。
- Class 的取值函数(getter)和存值函数(setter)
在“类”的内部可以使用get
和set
关键字,对某个属性设置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拦截该属性的存取行为。
存值函数和取值函数是设置在属性的 Descriptor 对象上的。
API
Class 的 Generator 方法
如果某个方法之前加上星号(*),就表示该方法是一个 Generator 函数。
- Class 的静态方法
如果在一个方法前,加上static
关键字,就表示该方法不会被实例继承,而是直接通过类来调用,这就称为“静态方法”。
注意,如果静态方法包含this
关键字,这个this
指的是类,而不是实例。
父类的静态方法,可以被子类继承。
静态方法也是可以从super
对象上调用的。
Class 的静态属性和实例属性
ES6 明确规定,Class 内部只有静态方法,没有静态属性。目前有一个静态属性的提案,对实例属性和静态属性都规定了新的写法。
- new.target 属性
new
是从构造函数生成实例对象的命令。new.target
属性返回new
命令作用于的那个构造函数,如果构造函数不是通过new
命令调用的,new.target
会返回undefined
。
子类继承父类时,new.target
会返回子类。
利用这个特点,可以写出不能独立使用、必须继承后才能使用的类。
在函数外部,使用new.target
会报错。
继承
Class 可以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实现继承。
子类必须在constructor
方法中调用super
方法,否则新建实例时会报错。
ES5 的继承,实质是先创造子类的实例对象this
,然后再将父类的方法添加到this
上面(Parent.apply(this))。
ES6 的继承实质是先将父类实例对象的属性和方法,加到this
上面(所以必须先调用super
方法),然后再用子类的构造函数修改this
。
如果子类没有定义constructor
方法,这个方法会被默认添加。
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只有调用super
之后,才可以使用this
关键字,否则会报错。
父类的静态方法,也会被子类继承。
- super 关键字
super
这个关键字,既可以当作函数使用,也可以当作对象使用。
当作函数使用时: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
super()
只能用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之中,用在其他地方就会报错。
当作对象使用时:在普通方法中,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在静态方法中,指向父类。
由于super
指向父类的原型对象,所以定义在父类实例上的方法或属性,是无法通过super
调用的。
如果属性定义在父类的原型对象上,super就可以取到。
在子类普通方法中通过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时,方法内部的this
指向当前的子类实例。
由于this
指向子类实例,所以如果通过super
对某个属性赋值,这时super
就是this
,赋值的属性会变成子类实例的属性。
如果super
作为对象,用在静态方法之中,这时super
将指向父类,而不是父类的原型对象。
在子类的静态方法中通过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时,方法内部的this
指向当前的子类,而不是子类的实例。
使用super
的时候,必须显式指定是作为函数、还是作为对象使用,否则会报错。
由于对象总是继承其他对象的,所以可以在任意一个对象中,使用super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