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见《On The Road》这本书时,一眼就爱上了它。我是个浪子,永远都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总是无时不刻的盼着毕业旅行,我想我是要做一个合格的背包客的人,我的宗旨就是:花自己的钱,花最少的钱,来完成一场漫长、浪漫而又戏剧的旅途。我是个很会朝前看的人,可我也是个旧时光的爱好者。我总是在路上拼命的朝前跑去,也不停地转过头留恋被甩在背后的风景。我想用相机捉拍每一个让我心动的瞬间,却又总是拍不出那种感觉,只能抱着相机叹息:似乎每次心动的美好都不同。
这样的旅途,一直都是我的最爱。
想念已逝的时光,想念已走过的路。。。
我不断和时光纠缠,想他带我回到那条幽静曲折,充满“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的路。我思念在路上行走时这种不断的小惊喜与小感动。
我也渴望能有一个亲爱的你,来分享我的惊喜与感动。
我会扯着亲爱的你的帽子,一路拖着你走,我会很开心的笑你被我欺负的狼狈样。
我会和你待在一个富有情调的奶茶店里,捧着一杯热烟袅袅 甜美香气溢满心房的奶茶,头靠着头,讲着在路上的感受。
我会不知脸皮为何物的赖着你,要你帮我提东西。
可我更会在俯视你的人面前俯视他,即使我可能也要仰视他,但我会踹他一脚,换他仰视亲爱的我们。
看吧,在路上要有足够多的勇气,足够多的暴力,足够多的毅力,足够多的时间与金钱,更需要一个够了的你。就算以后我们的人生狗血到其中一个人失忆了,另一个人至少还可以讲我们的回忆 ,如果两个人都失忆了,那就让我们两个傻子再重来一遍吧。
我和你 手挽手 在路上 一直走。。。
ps:这是我高二时给一个闺蜜写的,只可惜我跟她可能是真的没这种缘分吧,现在也就只是这样了,今天偶然翻到了这篇文章,就发出来小小的纪念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