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愿做配角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吗?

程汉森是朋友眼中的“斯文败类”,原因是他身边的女人总是换了一拨又一拨。已经三十好几的程汉森虽然单身,可他身边却从来不缺女人。

朋友们经常开玩笑说,像程汉森这种人为什么还没有被人拖进“爱情的坟墓”里。可程汉森的回答却异常正经:“像我这种没有责任心的人,还是不要祸害良家少女了。”

往往这个时候,必定有人带着鄙夷的语气回答他:“少女?你都不知道辣手摧了多少纯洁的少女花了……”

这时程汉森就会摊开双手、耸耸肩膀,露出一副无可奈可的神情,以示他的无辜。

程汉森有着中英混血的血统,因此在他的脸上多少还是能看到些绅士的样子。那些环绕在他的身边的女人或多或少是被他那双蔚蓝色的眼睛所勾引,加上他的出手阔绰,他总是能轻易猎取到自己锁定的猎物。

那些被程汉森盯上的女人,停留在他身边的时间没有超过两周的。朋友们都戏称,如果用程汉森女人的相片做台历,一年至少可以做两本。

然而,最近程汉森却忽然消停了,有个一名叫路丹的女人在他身边呆了已经快三个月了。正当朋友们带着戏谑的心情看好戏时,路丹却消失了。这一次,是程汉森被人当作皮球给踢掉了。程汉森找不到她,托警局的朋友帮他查找路丹的行踪,可朋友给出的回答令他震惊“这个名叫路丹的女人,早在半年前就过世了。”

程汉森身边的女人太多,以至于很多他都叫不上名字。路丹,大概是他记得最清楚的一个。

第一次见到路丹,是在一家西餐厅里。程汉森和身边的女伴谈笑风生的时候,无意瞥到了在大厅中央弹奏钢琴的路丹。她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发梢修剪得整整齐齐。她的身上套着一件白色的雪纺衬衣,衣服有些透,程汉森能看见她裹在内衣外面的抹胸。下身是一条黑白格子的小脚裤,脚藏在凳子后面,陈汉森没看清。

“这种故作清纯的女大学生,我见得多了!”身边的女伴面带嘲讽。

程汉森不置可否,只微笑着收回目光继续低头用餐。

一曲终了,音乐声戛然而止。程汉森抬眼,目光对上了正准备起身离开的路丹。那是一双清澈灵动的眼睛,眸子晶莹剔透似初生的婴儿。程汉森被这双眼睛深深吸引,犹如那些为他的蓝色眸子所着迷的女人。

隔天程汉森单独来到这家餐厅,却不见路丹,钢琴演奏被一个年轻的男子所取代。程汉森找来餐厅经理,得知路丹是被临时请来救场的,并不是餐厅的驻演。不过,经过他的巧妙周旋很快便从餐厅经理那里得知了路丹的姓名和电话。

当天晚上,程汉森就给路丹打了电话,他说:“路姑娘,我们见个面吧,我有一桩生意要跟你谈。”

路丹的回答简洁而爽快,只一个字:“好。”

约见的地点依然是路丹救场的那家西餐厅。见到程汉森,她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她从容不迫的神情,令程汉森给她的印象再次加分。

程汉森说:“你那天弹奏的曲子我没听过。”

“是的,那是我自己作的曲子。”路丹回答。

“很好听。”

“你不好奇那首曲子叫什么吗?”路丹目光直视着程汉森。

“愿闻其详。”

“甘愿做配角。”

“甘愿做配角?有点儿意思,人人都想做主角,为何你想做配角……”程汉森指尖敲打着桌面,一脸好奇。

“你说有生意要跟我谈?”路丹没有理会他,而是直奔主题。

“我希望你能假扮我的女朋友。”程汉森灵机一动。“你知道像我这样长相英俊的男人,身边总不乏想将我扑倒的女人,这让我很困扰,所以……”

“好。不过期限我来定?”路丹语气平淡。

“直到你爱上我为止。”

“不,是直到你爱上我为止。”

程汉森突然觉得眼前的姑娘十分有趣,她不同于自己以往认识的任何一个女人,甚至颠覆了程汉森对女人的认知。他只觉得眼前的姑娘就像一个巨大的黑色漩涡,将他裹挟其中。

路丹是一个神秘的女人。程汉森总是无法准确掌握她的动向。她只会在夜幕降临之后出现在程汉森眼前。程汉森带路丹见遍了他的好友,可他对路丹却一无所知。这个女人极少主动联系他。即使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她也总是带着一把小提琴,为他们演奏助兴。

程汉森对路丹说:“我以为,你只会弹钢琴。”

路丹微笑着回答他:“我会的乐器很多。但我最爱的是小提琴。”

“为什么?”程汉森不解。

“因为路丹最擅长的乐器就是小提琴。”

“我以为你钢琴弹得最好。不过福尔摩斯最擅长的乐器是小提琴吧。”

这时路丹笑而不语,程汉森便打趣说:“我和福尔摩斯有着一半相同的血统。”

若是放在以前,别的女人一定会上赶着附和他:“森哥太帅了。”“我爱死森哥了。”“我最喜欢森哥那深邃的眼睛。”

可路丹却表现得不为所动。她甚至说:“但摩尔摩斯有着最纯正的英国血统。”

路丹飘忽不定的行踪以及她对程汉森若即若离的态度,让程汉森为之坐立不安。朋友们都笑话他说,总算见识到什么叫做“一物降一物”。程汉森嘴上虽说着这是路丹欲擒故纵的把戏,内心里却十分清楚自己对路丹微妙的感觉。比起那些哭哭闹闹的女人,路丹有时候平静得不像个女人,但那次咖啡厅的经历让程汉森看到了路丹的另一面。

那是路丹还没消失之前的某一个晚上。程汉森和她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到了咖啡厅程汉森才发觉遇到了熟人,那是在认识路丹之前的最后一个女人,她见过路丹,在那家西餐厅。

当程汉森在思考着该怎么避开这个女人之时,她端着一杯咖啡朝程汉森走了过来,脚步停驻在程汉森身旁。

她微笑着说:“汉森,好久不见!”

就在程汉森以为她会转身离开时,她又开口了,只不过这一次话锋是对准路丹的。

她看着路丹一脸不屑:“果然是故作清纯的女大学生啊,这么快就好上了?”

下一秒,她扬起手里的杯子,一杯焦糖玛奇朵顺着路丹的脸颊流进脖颈和胸前的衣襟。泼完咖啡,她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趾高气昂地站在一旁挑衅似地看着路丹。

“哎呀,衣服脏了呢!还可惜了一杯好咖啡……”路丹拿起纸巾擦着脸颊,自顾自地嘀咕着“正好这衣服我也不喜欢了,一会儿汉森陪我去买新的吧。”

程汉森第一次体会到尴尬的感觉。见路丹站起来,打算离开,他赶忙脱下外套披在路丹身上。

路丹站起身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顺手抄起路过服务员餐盘里的一杯白水,从那个女人的头上淋了下来。

她说:“下次记得别随意泼人家咖啡了,多浪费啊。”

程汉森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路丹,尤其喜欢她绵里藏针的性格。

“可你再喜欢她也不是你的啊!”朋友打断程汉森堕入回忆里的思绪。

怎么会不是我的,她就是我的。这句话程汉森没有说出口。他回想着路丹离开前一天的情形。那天在酒吧里,程汉森和人拼酒,路丹见他醉了代他喝了几杯。

那天程汉森其实没醉,他故意装醉就是想试探路丹对他的感觉。

回去时是路丹打车送程汉森回的家。到家后,路丹将他扔进了浴室。半醉的程汉森在拿毛巾的时候打翻了洗漱台上的沐浴露,瓶子摔在地上四分五裂,程汉森一脚踩在沐浴露上摔了“扑通”一声。在客厅听到声响的路丹匆忙跑进浴室,却看到了赤身裸体的程汉森。

也是在这个晚上,程汉森第一次占有了路丹的身体。

程汉森至今回忆起来依然觉得意犹未尽。他爱极了路丹的身体。那感觉像是路丹在他身上又押了一注赌注,这只会令程汉森为之着迷。

一场欢愉之后,程汉森深深睡去。只是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枕边却没有了那张熟悉的脸庞。

程汉森掀开身上的被单,看见原本干净的床单上染着点点殷红,枕边还留有路丹的几根长发。即使整个房间沉闷无比,这些却也足以令他安心。程汉森已经习惯了路丹的来去匆匆,他卷着被单挪到干净的半边床上继续呼呼大睡。

路丹离开后的第五天,程汉森才意识到她可能真的离开了。至少此前她从来不会消失那么久。当程汉森从警局工作的朋友那里得知路丹已过世的消息,他真的有些无法接受。他忽然意识到这一切似乎是个预谋已久的局。可如今,他只想解开谜团。

程汉森从朋友那里弄到了路丹的身份证地址。顺着朋友给的地址,他很快就找到了路丹的老家。

经过几番打听,他找到了路丹的墓地。

那是堆在山岗上的一座小土丘。墓碑看上去很新,没有风吹雨打的痕迹,土堆周围也没有杂草。墓碑前放着一束沾满露水的满天星。

程汉森怀抱着特快过来的满天星,缓缓走近这座新坟。他拿掉碑前的满天星,换上手里的那一束。他仔细端详着墓碑上那张陌生的照片,不知道这个名叫路丹的女人和他认识的路丹到底有何关系。

“你来了?”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清晨在墓地听到有人说话,程汉森冷不丁被吓了一跳。他踉跄着站直蹲着的身子,转身回望着离他几步之遥的路丹。

“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路丹她曾经深爱过你。”

“我认识的路丹,只有你一个。”程汉森走到路丹身旁,想要拥抱她,却被他伸手推开了。

“对不起,我认识的路丹只有她。”路丹缓缓蹲下身子抚摸着墓碑,正色道。

“你和她到底什么关系?”程汉森有些不耐烦。

“她曾经帮助过我。在我上大二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从餐厅兼职回学校的路上被一个流氓客人尾随跟踪。是路丹及时出现,用右手紧握着那个流氓抵着我脖子的匕首。她用她的勇敢成功吓跑了那个流氓。她那双手因为我再也无法弹钢琴,再也无法抚弄她最爱的乐器……”

“她就是那个右手掌心有刀疤的女人?”程汉森恍然大悟。

“是。不过从今往后你会记住她的名字,她叫路丹。”

“你引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我知道她的存在吗?”

“我只是希望你能经常来看看她。她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能和你在一起,可你却辜负了她。你知道吗,当她被查出脑膜炎晚期的时候,她多希望能再看你一眼,可是她说她不配……”路丹开始哽咽起来。“我接近你再离开你,只为了让你体会到如她一般爱而不得的感受。”

“只要你答应和我在一起,我保证我会经常来看她。”程汉森感觉自己似乎抓住了一线生机。

“我不能。”

“为什么?”

路丹放下手里的满天星,缓缓站起来。

她收起脸上的悲伤,看着程汉森:“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吗?”

“不知道。”虽然不知道路丹话里的意思,但是程汉森还是如实回答了。

“甘愿做配角。我不能和你在一起,因为我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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