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的窗户朝北,对面不远处是另外一栋楼里的窗户。那大概也是一间卧室,窗帘遮盖住里面的一切。我到这个地方几天了,从没看到那扇窗户里面的情形——那里拥有怎么样的家具,床上铺着怎样花色的床单——我从没见过。为了使房间透气,只要卧室里没人,我都将窗帘卷起,让房间里的空气更新鲜一点。从外面可以我卧室看到狭小而乱糟糟的床铺,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
和我相识的朋友都劝我写一点小说。我喜好读点文学书,文笔还算不差。“写一点小说吧,你可以成为一个小说家的。”拉瑞常常对我说。这次我来到s市想找一份工作,至少不让我饥寒交迫,流落街头的工作。我现在还并不清楚什么样的工作适合我。“成为小说家”是一句很不错的鼓励话。写作确实可以带给我许多快乐,但这个时代不容易养活小说家。我最终还是选择来到这里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
S市很适合外地人来工作。这里没有大城市的那种天生的优越感,她接纳所有外地人。外地人可以在这里找到工作,养活孩子,使人们相信努力和财富的对应关系。
有一天夜里,我半夜醒来。这里炎热的天气常常让人受不了。我起身将窗户打开。我惊奇地看到对面的情景。一个女人在一盏昏暗的台灯下低头写作。我敢肯定她一定是在写作。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她是那么沉浸在其中,忘掉了周围的一切。我看到屋子里的一切。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放在床的另一边,床的旁边放着一张桌子,而现在她正坐在桌子旁。在这偶然的深夜里,终于揭开了一层纱。我并不是对这样的事八卦,我只是抑制不住心中的好奇心。我从来不知道,白天遮蔽的一切在这样的一个晚上会为我解开这谜底。但我依然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她为什么要在夜深人静的晚上写作。她像神秘的猫头鹰。我偷偷又掩上窗帘,炎热使我难以入眠,那些疑惑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打转,不断浮现,我那它们没有一点办法。我依然能感受到窗外的炎热和对面房间里微弱的灯光。
第二天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出门了。
这里的清晨不像清晨。早起的除了开早餐的店子,其他的人都不会这么早就出门的。人们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他们习惯在夜里狂欢。在乡下,炎热的天气反而会令人早起。因为早上的空气里都会透着些清凉,房间里反而是闷热的。这里的建筑不断在刷新人们对于高度的挑战。这些建筑,在我们国家的传统里是没有的。整体的玻璃外墙,在阳光下是耀目的。所有的新式的高大建筑都非用玻璃不可,否则就显示不出它的高贵和时尚。
这里有便捷的交通。是乡下无可比拟的。我来到这个地方之前,需要从家里走过一小段路程,走到路口等去往镇上的小巴士。如果时间不凑巧就等上半个小时也是常有的事。上学那会,我最讨厌的事情之一便是在这个路口等一趟车。我常常是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家远行,在陌生地方的不适感,沉重的功课。在我有限的记忆里,在那个路口等车从来都是我一个人,没有伙伴,我父亲母亲也从来没有陪我等过车。我知道那个等待的无聊的午后,等车的人就像在等着人把他从路边拾起,带往一个陌生的地方。那是一种可怜与无望的感觉。在被带走的那一刻,你已经看不到家里紧锁的那一扇门了。
我想我很快就能找到一份工作了。面试的几家公司都有意向录用我。
我回忆起我的家乡。松散、分布不均的房子,稻田和房子交错在一起,泥土路应该早就有了,走过了一代又一代人。如今泥土路也变成了水泥路。世世代代的村子,没有历史的村子。唯一有年代可考的,大概是在家族的族谱上。一本残破的陈旧的纸张告诉你从哪里来的,为何会生活在这里。老人们会在附近的山丘上指出哪一座坟是当年祖宗。每年的清明节除了纷纷的细雨,还多了一点故事的沉重感和使命感。有多少年,家族里没有再出现显赫人物。
有多少个假日的午后,我是一个人度过的。童年的午后。每个人都有回不去的故乡和回不去的童年的午后。你的故乡能在多大程度上不变,它就有多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