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我要离开了。既是主动的,也是被动的。
从一开始就知道离开是迟早的事。对于这个由客户到熟人到老板的人,该怎么谈呢?毕竟,即使不共事了,也还要考虑来日方长。
站在双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是我一向的行为准则。我觉得在这件事上,我要把诉求讲得客观、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所以,我要这样谈。
1 .先谈感恩,称述对方的好。
001感谢她最初主动跑来要给我办加金的事,解小丫升学燃眉之急。
002感谢她信任我,让我帮忙找人,意外有了在一起工作的机缘。
003感恩她给了我离开职场10年之后重新上岗就业的机会。在工作也学到了一些技能。
2.谈自己离开的情非得已。
001这份工作和我的兴趣、特长和职业发展基本没什么关系。
002只要离开,这里学到的技能大部分时效,很难运用到其他新的岗位。
003我目前的年龄很尴尬,时间呆的越久,越难在其他岗位找到工作。毕竟,现在还不具备自我创业的能力和条件。
004公司搬家于我而言带来诸多不便。之所以在公司呆了这么久,就是考虑到离家近(只要5分钟),可以有很多余闲做自己的事。
005自己需要赚更多的钱买房、养老、养孩子(老公基本指望不上,是个得过且过、挨过今天不管明天的主)。不能把时间都用来学习,要追求回报,追求社会价值。
3.准备多元应对方案,谈如何更好的衔接。
001替对方考虑多元应对方案
A) 可以找能兼职的人(财务兼行政人事)。
B) 可以找实习生(包括大学生)兼职。
C) 自己可以暂时兼职一段时间(3个月左右)。一方面自己找工作和新的考试可以得到缓冲,另一方面对方得到找人的时间,以及新人上岗后熟悉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可以协助新人熟悉。
002为自己准备多元应对方案
A) 由于自己当初是3月18号上班,7月才交金的。所以,离开后,公司理应为自己再多交4个月金(考虑到扣除个人的部分,以及第一个月事实上可能来不及,至少应该多交3个月)。这也是在上海交金不能停的客观事实决定的,在上海所有的事都看交金记录。当然,自己也可以以辞职名义,继续为对方做事,完成交接。此后,如果自己还没有新的单位交金,则自己拿钱先在公司挂靠交金,待日后再转出。
B) 公司搬家后,自己离职后立即将交金的手续转出到朋友公司名下继续交金,和原公司交金撇清关系。
C) 自己变成公司的兼职人员,可以外出兼职,与此同时继续在原公司交金。
参考书目:《谈判思考的技术》[日] 泷本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