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养生论》
世或有谓“神仙可以学得、不死可以力致”者,或云:“上寿百二十,古今所同。过此以往,莫非夭亡者。”
此皆两失其情,试粗论之:
夫神仙虽目不见,然记籍所载、前史所传,较而论之,其有必矣。似特受异气,禀之自然,非积学所能致也。
至於导养得理以尽性命,上获千余岁、下可数百年,可有之耳?而世皆不精,故莫能得之。
何以言之?
夫服药求汗,或有弗获;而愧情一集,涣然流离。
终朝未餐,则嚣然思食;而曾子衔哀,七日不饥。
夜分而坐,则低迷思寝;内怀殷忧,则达旦不瞑。
劲刷理鬓,醇醴发颜,仅乃得之壮士之怒,赫然殊观,植发冲冠,由此言之。
精神之於形骸,犹国之有君也。
神躁於中而形丧於外,犹君昏於上国乱於下也。
夫为稼於汤,世偏有一溉之功者。虽终归於焦烂,必一溉者后枯;然则一溉之益,固不可诬也。
而世常谓:一怒不足以侵性,一哀不足以伤身;轻而肆之,是犹不识“一溉之益而望嘉谷於旱苖者也。”
是以君子知“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悟生理之易失,知一过之害生。
故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爱憎不栖於情,忧喜不留於意;泊然无感而体气和平。又呼吸吐纳,服食养身。使形神相亲,表里俱济也。
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通称也;不知区种可百余斛。田种一也,至於树养不同,则功收相悬。
谓商无十倍之价,农无百斛之望,此守常而不变者也。
且豆令人重,榆令人瞑,合欢蠲忿,萱草忘忧,愚智所知也;薰辛害目,豚鱼不养,当世所识也。
虱处头而黑,麝食柏而香,颈处险而瘿,齿居晋而黄。
推此而言,凡所食之气、蒸性染身,莫不相应。岂惟蒸之使重而无使轻;害之使闇而无使明;薰之使黄而无使坚;芬之使香而无使延哉?
故神农曰“上药养命,中药养性”者,诚知性命之理,因辅养以通也。
而世人不察:五谷是见、声色是耽;目感元黄、耳务淫哇。
滋味煎其腑脏,醴醪煮其肠胃,香芳腐其骨髓,喜怒悖其正气,思虑消其精神,哀乐殃其平粹。
夫以蕞尔之躯,攻之者非一涂;易竭之身,而外内受敌,身非木石其能久乎?
其自用甚者,饮食不节以生百病、好色不倦以至乏绝;风寒所灾,百毒所伤;中道夭於众难,世皆知笑,悼谓之“不善持生也”。
至於措身失理,亡之於微;积微成损,积损成衰,从衰得白,从白得老,从老得终,闷若无端。
中智以下,谓之自然;纵少觉悟,咸叹恨於“所遇之初而不知慎象险於未兆”。是犹“桓后抱将死之疾而怒扁鹊之先见”,以觉痛之日而为受病之始也。
害成於微,而救之於着,故有无功之理。
驰骋常人之域,故有一切之寿;仰观俯察,莫不皆然。以多自证,以同自慰,谓天地之理尽此而已矣。
纵闻养生之事,则断以所见,谓之不然。
其次狐疑虽少,庶几莫知所由;其次自力服药,半年一年劳而未验,志以厌衰,中路复废。
或益之以畎浍,而泄之以尾闾,而欲坐望显报者;
或抑情忍欲,割弃荣愿而嗜好常在耳目之前,所希在数十年之後,又恐两失,内怀犹豫,心战於内、物诱於外,交赊相倾,如此覆败者。
夫至物微妙,可以理知、难以目识;譬犹豫章生七年然後可觉耳。
今以躁竞之心,涉希静之涂,意速而事迟,望近而应远,故莫能相终。
夫悠悠者,既未效不求;而求者,以不专丧业;偏恃者,以不兼无功;追术者,以小道自溺。
凡若此类,故欲之者,万无一能成也。
善养生者,则不然矣!
清虚静泰,少私寡欲。
知名位之伤德,故忽而不营,非欲而强禁也。
识厚味之害性,故弃而弗顾,非贪而後抑也。
外物以素心不存,神气以醇泊独着。
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
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
至理日济,同乎大顺。
然後蒸以灵芝,润以醴泉,曦以朝阳,绥以五弦。
无为自得,体妙心元。忘欢而後乐足,遗生而後身存。
若此以往,庶可与羡门比寿、王乔争年,何为其无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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