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因需而产生才能保证发明成果的持久生命力。需求当然是指在时代能力范围内。发明太超前,并不是时代所需要的,或是时代为了此科技发明的应用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这些代价都没法实现,发明“淘汰”是必然的。发明未被时代采用并不意味着发明科技含量不高或是发明缺点太多,更多是不实用,或是人们还没足够的理由将之代替某个工具或行为。所说的“适者生存”,并没承认或强调强者生存。时间当然会给这些发明一次重新现身的机会。
发明不可能一步到位,我们总认为发明与我们遥不可及。其实是我们错误地认为发明是一种完全的创新,是从无到有。而事实上从无到有确实是件很困难的是。但是,任何发明并非一蹴而就的,许多人的发明都是或多或少的建立其他“巨人的肩膀”上的。或是理论知识,或是理论已经应用到实践成为实物。也正因如此,发明并总是从无到有,有时候对实物的改良也被认为是发明。甚至出现一个或讽刺或尴尬的现象:当初的从无到有的发明者并没有改良发明者“永垂不朽”。正如瓦特只是蒸汽机的改良者并非是蒸汽机的发明者。而我们一开始对发明的理解并不准确(或者说符合社会的定义标准),很长一段时间把瓦特当做神一样盲目崇拜(在此暂不追究贡献的问题,也并非贬低瓦特)。发明是一种从无到有的创新,也包括改革与改良。而那些发明中能真正带给时代进步、便利与服务的才会真正的存活下来。当然,这便是衡量任何发明的根本标准。
发明还有这么三个特性。一是发明的任何阶段总会取材于生活,不管是从无到有的过程还是从无到有后改良的过程。比如二十世纪声呐装置的发明,是受自然界动物依靠超声波探路的启发。所说的取材形式很多,比如是直接应用于模仿,或是解决某个问题的简单的启发。生活所指的不仅仅是自然界,还有社会某种现象,人与人的动作行为等。二是发明的初衷可能是刻意也可能是偶然。就比如微波炉的发明,发明者的初衷并不是发明微波炉。当然他是幸运的。三是发明来自于社会的各行各业,任何人都有成为发明家的机会。与职业无关、与职位无关、与文凭无关、与年龄无关。更重要的是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两个能力都很重要。也就是说,即使你是幸运的碰到一个有价值潜力的问题或现象,但是你如果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那么生活也只能无情地对你说抱歉。二十世纪的发明家很好的验证了以上内容,而发明也因确实如此。但是这种现象在当代社会却鲜见了。
我们一直强调中国的“四大发明”,甚至牵涉入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以致我们觉得好像中华民族、五千文明就指望这四个发明了。好像中华民族的五千文明也就这四个,这样想来我们应该觉得羞愧,又何来自豪之意。我们不止一次,不止一处与西方文明比拼这四个发明先后,我们的注意力一直集中于年代的简单加减运算上。“四”并不多,是“发明”的量,也正因如此,我们的内心也潜移默化地产生一种自卑:我们祖宗耗费五千年的时间,死了多少脑细胞才产生“四个发明”,那么我们怎么会有更多的进步?我们觉得发明离我们很远,很难。我们强调所谓的中华文明时,是不是不应该向炎黄子孙给发明定死刑呢?
对于发明人来说,发明人需要一些知识基础。这并不是以文凭衡量的知识基础。发明人也需要有一定的兴趣,不管是哪一方面的,尽量广泛些,以此为解决发明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更多解决的可能与思路。保持童真也很重要,二十世纪不少的发明家的发明是来自小时候读到的或听到的科幻小说或童话故事,比如水陆双用的气垫船的发明,泰瑟枪的发明部分也是受发明人童年的科幻故事的启发。最重要的是发明人的性格与能力,是否解决问题的热情与毅力,是否能多角度思考问题,是否有洞察世界的远见卓识。另外,每个发明家同时也是伟大的梦想家,他们梦想生活与世界会因为他们的发明而更美好,并且他们也为这样的梦想付出足够多的的努力,而且不甘失败,不相信失败。
任何人都不可能独立与社会而生活,发明家也是如此。发明家的发明需要获得外界的支持,这样发明才会有更强的生命力。外界也应该主动为发明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与机会。纵观二十世纪的发明大多来自于欧美国家,亚洲等其他国家极为鲜见。欧美国家的发明家都有很强的专利意识,在发明实验成功后都第一时间努力获得专利权。法律的支持给发明更多的鼓励。欧美专利法可追溯到1474年威尼斯,现代专利法可追溯到1624年英国(当时又称“垄断法”),而中国的第一步专利法却是两百多年后:1984年。就二十世纪而言,中国已经落后很多了。此外,二十世纪的欧美国家就从国家角度对革命性发明给予足够的尊重。比如,美国的发明家名人堂,欧洲一些国家还对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家授予公爵勋章、骑士勋章等。众多具有革命性的发明都诞生于二十世纪欧美国家。投资人也是发明成果实现的一个重要保证。二十世纪欧美的许多发明家并不是资本家,但是发明未投入市场前的资金都得自费。如果没有这些投资,发明也必将提前夭折。投资者也可能是公司甚或国家。当然,投资者仅对发明的市场感兴趣。只有能应用于服务于实际的发明才是有价值的,科技发明必须能推动生产力的进步才会存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