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

  之前就听好多朋友称《围城》这本书好看,初拿到,浅浅翻看几下,觉得钱先生文笔非凡,遂下决心一读。

        钱先生的文笔细腻却又不乏犀利,围城之中处处有体现。幽默之中带点讽刺又暗含道理。这点着实可以看出钱先生的写作功底。
        说实在,不喜欢方鸿渐这个角色,他身上有许多我们的影子,确切的说有许多我的影子。自负,又带些许顽固,太刻板,对待学习又不够努力,虽留洋归来却是个二半吊子,博士的文凭都是想法子从爱尔兰人那里买来的……诸如此类的事不胜枚举
        然而方鸿渐却是个幸运之人,回国船上有鲍小姐许芳心,虽是有未婚夫之人,却跟鸿渐明目张胆的暧昧不清,整艘船上的人无所不知。下了船又和苏文纨小姐走的亲近,苏小姐更是倾心于他。鸿渐虽内心知道不喜欢她,却还是被人误会而不作为,后又转而喜欢唐晓芙小姐,可惜钱先生并不愿意唐小姐她俩走在一起,所以鸿渐失望的随赵辛楣南下去了三闾大学。
        杨绛先生说她最喜欢看他们五人去三闾大学一路上的那部分情节。发生了各种事情,也把人性展露无疑。
那个部分还是好久前读的,只能记得大概。唯一让我思忖良久的是孙小姐跟方鸿渐是如何好的?!真是逼死强迫症患者。俩人几乎没谈恋爱,忽然一下子就订了婚,结了婚!结了婚以后各自的性格就变了样,应该说是各自隐藏的部分性格就暴露无疑。起初觉得孙小姐是温婉的女子,遇事儿不知怎么解决需得请教旁人。可婚后才发现她很有想法,易怒,爱多想。
        之所以叫《围城》这个名字,思来想去也觉得「豁然开朗了许多」。走入婚姻可不就是走进围城了吗,囿于围城之中。围城之中的人想出去,围城之外的人对里边的人艳羡不已。
        人还是要满怀希望的,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咯呢?孙小姐最成功的事是嫁给了方鸿渐,最失败的事儿也是嫁给方鸿渐。择一互相喜欢之人终老则已。管它是否是围城,幸福就好。切不可像孙小姐跟鸿渐一样,没完没了的吵,再多激情也会被吵没的。
        下面引用钱先生写过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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