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第一次去“抄家”

这个抄家还是有区别的,毕竟当初抄家后财产都是充公的。现在抄家后房子得卖,里面的动产还是债务人的。

第一次去现场,有些小期待,不知道到底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家。到后发现是套民房,两间三楼半。债务人是共有权人,欠债太多,这房子保不住得拍卖。但是债务人的儿子不愿意搬离,曾撕毁封tiao和换锁,完全不配合工作。所以今天我们去强制腾房。

从房内照片上发现屋主应该有三小小孩,所以屋内很乱。衣服,玩具,生活用品满床满地都是。。在简单的了解房子情况后,我们开始腾房。

我想说,欠债还钱真的是天经地义。你不同意出屋,选择漠视甚至挑衅它,这并不代表债务不存在。该还的还得还。自己主动配合,会得到最和平的解决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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