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最初是发生在朔荒山下的一个小镇上,名字叫太平镇。
太平镇三面环山,南面邻水,一年四季分明,风景秀丽。自本朝建立起,太平镇的村民们就在这里安家立业,春来秋往,村民们代代都过着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据村里的老人说朔荒山太平镇是本朝开祖皇帝起义的地方,所以自本朝建立起,开祖皇帝就下了一道圣旨,就是太平镇的村民们世代免税和兵役。所以历代官府都不曾向太平镇的村民收过租子。由于这个缘故,自本朝建立开始直到现在太平镇村民的生活就比周边其他的村镇生活要富裕很多。又是一年秋天到,太平镇的村民们这个时候都忙着在各自的田地里做活。一到秋收季节,在田间劳作的大汉往往是早起开始一整天都在田地里,中午吃饭的时候,各自家里人会给各自的家人往田里送饭,对,现在就是各家送饭得点。中秋的天气已过了三伏天的闷热和,但是每到午时,太阳在正当空的时候也是巨热难耐的,所谓秋老虎大概就是这么来的吧。
就在正当的时候,只见一个八九的孩子,头扎两只小辫子,身穿略显破旧的短衣,手提着一个荆条编制的篮子,欢快沿着去往田地送饭的路,嘴里哼着小曲儿。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名叫周喜乐,而此时给他父亲送饭的他,怎么也想不到,他的一生并不会像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喜乐平安。而是一生江湖恩怨,血风腥雨,终难再回太平村。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他会仗剑天涯,倚着夕阳余晖摇首长叹,“或许这就是宿命,或许这就是宿命”难逃宿命,宿命难逃,或许每个人从一出生就早已注定此生的所有。
“爹!吃饭了!我给您送饭来啦,您快歇息一下吃饭吧!”小喜乐懂事将碗筷摆好,等着父亲来吃饭。周大庆放下手里的锄头,用脖子里搭着的白布巾擦了擦额头的汗珠子,笑道,“你大哥怎么不来,今天怎么是你来送饭?”
“爹,是这样的,我大哥是在家里帮娘抽蚕丝,今天的饭还是姐姐帮娘做的,母亲说祖母的生日快到了,娘准备抓紧时间抽丝,到时候去市集上换几身好料子给奶奶做身棉衣,等到今年冬季好御寒。”周大庆听了喜乐的话,不再言语,不经意的嘴角上扬,,然后就蹲在地上大口的吃饭,不多一会儿就把绯色陶碗里的饭菜吃得精光,然后习惯性的用手摸了一下嘴巴,又把陶罐里喜乐送来的水给喝了个精光,随后转头对喜乐说道“你赶紧回去吧,告诉你娘饭菜我都吃完了,你们也都赶紧吃饭吧”
喜乐懂事的把碗筷都收拾好放进荆篮里,“爹,那我就回去啦”在喜乐快要走出自家田地的时候,听到身后爹爹的声音,喜乐赶忙转身看见爹爹一手拿着锄头站在地里大声说道“回去给你娘说,我天不黑活就干完回去了不用来田里送晚饭啦!”喜乐见状忙放下手里的荆篮,双手握成筒状回应道“好嘞!我知道了爹!”大庆听到喜乐的回应就转身继续干活了。喜乐这边一手拿着荆篮,一边在路上摘些野果子放进荆篮里,大约走了一刻钟的时间,喜乐看到了村子外面的一条河,喜乐快步穿过了小桥,几步路的时间喜乐就到了自家门口,推开门,喜乐高兴的说的,“娘!爹吃过饭了,还说今天的饭菜好吃呢,!”喜乐这时转头跑进还在厨房忙活的大姐,拉了下姐姐的裙摆,“大姐,大姐,爹夸今天的饭菜好吃呢!”喜乐的大姐亲昵的摸了摸喜乐的头,“知道了,你也赶紧洗手吧,一会儿咱们也要开饭了!”这时喜乐拿开盖在荆篮上面的布说到“姐,你看我给你带回来什么了,你最吃的酸枣子!”这时喜萍笑着看了看喜乐,接过荆篮放在案板下的木板上,顺道“知道了,今晚就给你做你喜欢的酸枣汤!现在赶紧去洗手吧,叫母亲和大哥吃饭了,”“好嘞!”喜乐欢快的跑了出去“娘,大姐说开饭了!我先洗手了!”喜乐看了看坐在母亲旁边抽丝的大哥,瞬间慢下了脚步,一步一步走到水池前的脸盆旁。因为喜乐的大哥喜欢自打出生就是一只坡脚,所以懂事的喜乐尽量不在自己的大哥面前蹦蹦跳跳,以免自己的大哥心里会因为这个不舒服。午饭时间很短,母亲大哥和大姐三人就忙活着抽丝了,喜乐本想在家帮忙,可是母亲却怕他把珍贵的蚕丝给抽断了,再者家中也没有旁的活计可以做,就让喜乐出去玩了。只是告诉喜乐无论找谁玩,都别打扰了人家午睡的时间,喜乐答应着出去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好伙伴林轩没有午睡的习惯,便去林轩家里。林轩和喜乐同岁,又是同村一起长大的好伙伴,关系十分密切。林轩的父亲是做铁匠的,家中比喜乐家富裕一些,从小林轩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来跟喜乐分享。
喜乐出门右拐,穿过一条街就到了林轩家,林轩的父亲这时正在自己的铁铺里休息,林轩家里的田地少,早已经忙完了地里的活,喜乐看到躺在铁铺里休息的林轩爹,就轻声漫步的走到林轩家的大门前,正准备把大门打开一条小缝隙,看看林轩在干什么,这时林轩从大门里出来了,“林轩你吓我一跳!”喜乐拍了林轩一下,轻声说道。
“嘘!”林轩右手食指放在自己嘴唇上,轻声说道“咱们去林子里,那里人少,我告诉你一件好事!”两个人一前一后朝村子的北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