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32]中国式众筹可“遇”不可“求”

‘搭档鲁辉律师告诉我,某众筹意向项目方洽谈两次后,声称老板没有回复,暂时没有下文,这在我意料之中。

事实上,项目方一直是老板热衷,管理团队表面迎合老板,内心抗性十足。这样的项目方,我们的原则是放弃不做。

我们不希望花过多的时间,去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强迫管理团队接受中国式众筹的理念,那样实在事倍功半,十分勉强。

一个不接受、不认可中国式众筹创新模式的人,你跟他讲再多,也是徒劳。

因此,我们做众筹项目的原则就是老板和管理团队思想必须同频,认知必须统一,必须接受我们统一组织的理念培训,这是前置条件。

中国式众筹要寻找的就是一群有共同价值观的人,一起做创新的事,不寻常的事。我们寻找的是有缘人,对知识智慧怀有尊重敬畏的人,与我们有共鸣有共振的人。这样的一群人在一起做事,才不累。

主要是心要不累。

对于众多咨询项目,我们一直在筛选。为确保项目成功,我们可以牺牲和放弃短期利益。为的就是找到我们真正愿意帮助辅导的项目。

相互成全,彼此成就。中国式众筹只“遇”不“求”。

顺应天命,顺其自然,才会顺心顺意。

若不顺心顺意,那便无缘。

无顺心,不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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