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让我想霸占着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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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觉得我是个文艺青年
  有的人觉得我是个矫情的文艺青年
  有的人觉得我是个不爱与人交往的矫情的文艺青年
  我觉得认真读这段开头的人,会对我上面所说的文字有极大的同感。
  我读了一本关于书店的小说,却发现自己和主人公一样把生命过成了一座《岛上书店》。请原谅我“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故意沧桑,我的生命应该还在上半场的迷茫中做着看似无限不循环的游荡。读这本书算是这么多年个人觉得代入感最强的作品,然而这又毕竟是别人虚构出来的那个别人的一生。一个平凡的人,偏执又带有温暖的“故事人生”(小说英文原版书名The Storied Life of A.J.Friddy)

    毕竟作为读后感,有必要向没读过故事的大家交代一下书中的人物和主要情节。主人公是一个不受欢迎的男人,在岛上开了一家不起眼的书店。这座岛如果有生命的话,可以将其比喻为候鸟,在夏天会迎来大批游客,在冬天当地的居民都不愿踏出门外半步。因此书店夏天的进货量以及营业额都要比冬天高出好多,所以对于一个出版社新来的女图书推销员来说,第一次与书店老板的会面带着不受重视(且后来发现不太迎合老板阅读品味)的冬季书单时,产生了种种的不愉快。

  然而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不太讨巧的角色。他喜欢独处,讨厌聒噪,莫名其妙地乱发脾气,对陌生人如此,对亲近的人也如此。可能是经历了妻子突然离世,他把生活过的简化到简陋,每天把自己灌醉,嚼着受热不均的速冻食品,看着妻子为他留下的最有价值的藏书《帖木儿》。然后熟睡,然后丢书找书,书没找到却领养了绝望母亲在生命最后一刻留下的懵懂婴儿。故事平稳进行,一来二去熟络的警长成为了知己和孩子的教父,热心爽朗的妻姐成为了孩子的教母,妻姐的老公因为处女座作畅销而整天风流度日,不只是同情还是爱看热闹的岛上居民以各种无关阅读的名义聚集到书店,最终成了一群忠实的书迷。故事越发明朗,明朗到有些俗套,让人有一种大口喝鸡汤的油腻感。

    对于我而言,悲剧的故事更能扣人心弦,可能是现实的不顺遂,会放大我们内心的阴暗面,而道德法律切实存在的约束力,又让我们这些理智尚存(贪生怕死)之辈寄希望和快感于虚构的情节,让故事里的血肉横飞掩盖生活中我们沉默不语的麻木和隐忍。

  我真的不是一个积极阳光的人,我爷爷曾经说过在我很小的时候经历过一次“幽闭恐惧”,那次是我去食杂店买东西,之后我便不再欢声笑语的样子了。我不常去我妈妈当时工作的单位,但是她的同事都对我印象深刻,每次见到我都会问“今天心情好不好啊”,而我99%都会略带哭腔怨念回答道:“今天我心情不好”。我爸爸为了让我重新回到开心的状态,每天骑着自行车驮着我去他的同事家玩儿,然而一般情况下都是他们在一起开开心心打扑克打麻将,我参与的无非是来回的路程。我说话的声音像女生,上学以后,不是被人打就是被人骂,一群人站着排喊着我的新外号,又或者各种追打。然而当时为了学生放学人身安全,学校要求我们必须站“放学排”。到后来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但是会比小学时候好很多,只不过一些难听的话语还偶尔会在我抢撑不过的脆弱时刻迸发。

  然而这么说,也不是要说我多么可怜苦情,我的性格里也有邪恶的种子。跟小时候去大姑奶家串门,只有玩缸里的金鱼才会停止哭闹,结果每次都捏死了好几只。后来有一段时间心里总有要杀人的邪恶念想。再后来就没有这么极端了,作为校园暴力的受害者的同时,自己也学会了拉帮结派指桑骂槐挑拨离间的施暴方。

  我们总觉得自己天下第一可怜,却忘却了最初可能出于防备自卫而长出一根根害人害己的芒刺,闹得大家都不愉快。

  这本书的主人公A.J.的种种偏激行为并没有占用太多篇幅,我只是由此想到了我好多的亲身经历,尽管有的曾经不好的回忆如今可以当做笑谈,但是那确实发生且在当时是痛过的。也正是痛过之后结痂成茧,才能苟活至今,在这里半夜不睡长篇大论。

  然而命运之神手里拿着一把回力刀,抛出去的总要收回。

  在改变A.J人生的天使玛雅到来之后,他那颗血液滞留情感干涸的心脏被重新唤醒,毫不吝啬甚至愿意倾尽所有去爱护这个宝宝,爱的太多爱的太满,才发现一本解腻的回忆录昭示了丧妻之痛得女之喜以外的情愫早已心有所属。不太愉快的初识,需要幸福美满的相守来补偿。需要从迎合到理解,从期盼到失落又再次期盼最终付诸行动极力争取。就这样不修边幅的“大鸟”艾米和邋遢寒酸的A.J.走到一起,婚礼上一个不被艾米大学同学认识的大学同学念着她找人扮演的角色所“写”的温柔文字(这句话很拗口,感兴趣读了的人会更明白为什么这么说,剧透太多不好,这个情节也是我觉的最棒的,所以推荐亲自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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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婚礼固然美好,但这美好总是一面镜子,把生活的不如意照的越发清楚。平日里A.J的生活一团乱麻,比谁都难以摆平,而他身边的人们呢,妻姐伊西习惯了丈夫的移情正如她一次次手术台上含泪认命自己的流产,姐夫丹尼尔习惯了作品高开低走正如他习惯了自己的魅力总能调情得手,警长亚比当斯习惯了当一个爱读书的单身汉正如他习惯了光顾那家有A.J和玛雅的小岛书店。平静有序的一切,在婚礼过后重新排列组合。想着和丈夫一起为他的不忠买单的绝望主妇,用尽最后的孤勇,留下了腿上长长的伤疤,他的丈夫早在自己第一部作品的第一个章节就交代了自己的结局车祸身亡,亚比当斯轻轻剥开了落上灰尘年轻时情爱的种子,——玛雅本不是夫妻关系的教父和教母走到了一起,而和这个女孩生命有关的一切秘密也在这两个人的谈话中拨云见日。很多地方就和玛雅参加的短篇小说比赛作品一样,可能她年纪还小,事实更加曲折,折到了当年那本遗失的《帖木儿》。

  幸福总是短暂的,所以不管悲剧还是喜剧,里面无超自然能力的的自然人都会和我们一样有生老病死。只不过悲剧善于把死亡集中投放,作者成为暴徒。喜剧把死伤尽量减少放缓,作者成为老好人。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最后的偏执就在于他对于互联网大潮来袭,传统书店生意折损所发出的悲鸣似的陈词。在这之后,他不得不承认病痛和衰老,不得不说话含混不清,不得不忍受着失去痛觉之痛,不得不把爱love说成手套glove。还好,玛雅听到手套这个单词用自己的小手给了他生命最后的温度。

  小岛书店改头换面,开始了新的生命。

  艾米努力工作担负对玛雅的责任。

  玛雅顺利成长经历着爱与被爱。

  这样看来,故事真的不算悲剧,自认为和主人公同病相怜的我,或许不见得抑郁而终,可能未来的某一天,遇见了他或她,两人以舒服的关系共存,靠彼此的温度过火,在合适的时间地点,畅谈着动情的文字流动的音符和浪漫的光影。那个时候我也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吧。

  当然那样的时刻可遇不可求,也可能只是海市和蜃楼,但是仍要感谢故事里的人生,以及人生中的故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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