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么骄傲有什么用?
上班的路上看了《一天》,看着看着便看了进去。
当德克斯特终于明白所爱之人就在眼前并努力经营生活之际,爱玛却永远别世了!这大概是所有作家都愿意做的事情——一旦写不下去或者故事无法展开时便把人写死!路人甲乙丙丁怎么死都可以,无伤大雅,可一旦主角或者关键人物一死,整个人都不好了。
爱玛,或者德克斯特,与我们现在的人有多少相似的地方啊!一个浪荡,一个迷茫。一个混荡了半世才终迷途知返,一个迷茫了半世才有所起色。
年轻的爱玛和德克斯特多么意气风发啊!一个成绩优秀,一个风度翩翩,那样的相遇却是彼此的一生。就像爱玛所说:“如果他们问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就说我们是一起长大的”。这种长大指的是两个人从青涩幼稚迷茫到最后的稍渐成熟和懂得珍惜彼此,是一种心灵上的成长。
两个人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蹉跎的那些岁月,都印在彼此心灵最深处。
爱玛的经历,和自己感觉最像,所以才有这么深的感受。哪个女孩子年轻的时候没有做过那样的梦呢?不是都想要找个心爱的人,生几个孩子,在一幢临海或者有花园的房子里过着平淡的日子?
错在哪呢?
唯一错的可能就是她先爱上了德克斯特,一错就错了近二十年!
爱玛那么骄傲,她怎么会承认自己爱德克斯特呢?怎么能明确告诉他呢?如果首次之后他没有追上去,爱玛岂不是更要错付一生!
十几年里,爱玛就像那颗望夫石,总是守在那里,等待德克斯特浪迹回来。她应该也是明白的吧,这个浪子早晚有一天会回来的?
的确,浪子回来了,却是在十九年后!十九年他俩才真正名正言顺地在一起。此时,俩人最美好的时光已然逝去。到了不惑之年才靠岸。
两颗心的相守是美好的,虽然也伴随着矛盾,但终究在一起了不是?
他俩一定是被上帝嫉妒了,上帝不愿意看到他俩幸福,总要让彼此受些折磨才可以。所以他带走了爱玛。
作者让爱玛在闭眼前回想了下自己年轻的时候,然后是德克斯特。然后就一句:爱玛·梅休死了。简直不能忍!
前半生,爱玛等德克斯特,接下来的半生,就是德克斯特守护爱玛了。虽然德克斯特也找了女朋友,可这并不妨碍他爱爱玛。就像彼此的前半生,虽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可心灵的最深处却都是彼此一样。
爱玛的骄傲是不肯先低下头请求德克斯特,德克斯特的骄傲是不肯安定下来守护爱玛。两个人就这样一直耽误了十几年。如果德克斯特肯承认自己确实浪荡,确实平凡,或许他们可以早点享受幸福的生活。
可是,如果毕竟是如果,并非现实,任何人的生活都不会因为个人主观意愿发生改变,就像穿越剧中知道以后发生的事想要回去把以前改变却最终会有相同的结局一样。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和他俩一样,年轻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觉得自己能够拯救世界拯救全人类,可到了不惑之年却发现自己终究还是平庸的一个。
前半生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等到生活终于有所起色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到了不惑之年。最好的时光已然虚度,唯有努力生存,在人生的后半段仔细认真,才能收获最厚的回报。
不撞南墙,怎么知道南墙撞起来特别疼呢?以前不是一直以为南墙是可以跨过去的吗?可是后来却发现还是回头的好。
斯人已逝,留下来的那个人独憔悴。如果有来生,但愿他们不要那样骄傲,能够早日找到彼此。
如果你也有一个让你一直念念不忘放不下的人,放下你的骄傲,勇敢点!
莫待无花空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