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银行是放钱最可靠的地方了,甚至比放自己家里放保险柜里更安全。浙江的叶女士2010年开设银行账户并存入了1900余万,委托银行个人金融部经理叶国强进行理财。结果在几年后,1900万元被多次转出,账户余额仅剩下30多块。
叶不仅把钱转出,还利用上述钱款购买现货黄金、股票和期货,结果亏得一塌糊涂。面对消失的1900万巨款,储户将银行诉至法院,而法院两审裁定储户败诉。
叶国强原系农业银行浙江青田支行员工,2001年10月起在农业银行青田支行先后任个人业务部客户经理、个人金融部经理等职务,2013年7月20日提出辞职,同年8月21日获得批准并解除劳动关系。
2017年1月24日,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受理叶女士与农业银行青田支行借记卡纠纷一案。叶女士请求判令农业银行青田支行支付存款1900逾万元和利息500逾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未予支持。此后,叶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日立案受理。
叶女士与农业银行青田支行借记卡纠纷案双方也各有立场。叶女士表示其从未将身份证或护照交给叶国强,也从未书面授权叶国强存款转账或取现,且其从未到被告营业场所办理本案所涉业务。农业银行青田支行违规开户、转账和取现而违约,致使叶女士巨额存款被叶国强骗取,负有不可推卸责任。农业银行青田支行则表示,法院认定胡先生与叶国强之间形成口头委托理财关系,叶国强凭卡凭密码对卡内资金进行操作,符合借记卡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故对叶女士的资金缺失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