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的读后感不太好写,实际上,读后感都不好写。作者花几年写了几十万字,你融缩几百几千字写读后感,哎哟喂,不合适啊。还有那种,要一两句话概括大意的,更是一种傲慢,无礼。你怎么概括的了。我就不概括了。
我自己个和于连没有可比性。于连很帅,我不帅,于连智商很高,能背诵圣经,我智商不高,于连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拉丁文,我并没有熟练掌握英语,于连的家庭不和睦,父兄不喜欢他,这是他悲剧的起因,而我还行。
一个人太有自尊心,其实是因为自卑,不太容易得到幸福。于连遇到了一个可以放下自尊心的人,雷纳尔夫人,收获了幸福;但是野心做祟,在追求拉莫尔小姐那碰了壁。最后终于认识到,野心和虚荣心的虚妄,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于连最幸福的时候,还是和雷纳尔夫人在一起的日子,因为可以不用在意自己的身份和忸怩,这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