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自己是洒脱的,以为自己最会离别、最懂离别,我不明白古时赠离别的诗怎么写得这样长、这样多,我曾以为,离别是小学作文写的:依依不舍、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我以为我以为,人总有太多的以为,真到时候,要嘛发现自己想得太多,故释然一笑,先前紧张通通白费,细胞白死一大堆;要嘛惊觉大事不好,弥补也难。我向来在这两者之间徘徊,这次没有例外。
嗯,Bee要转学了,我早就知道,他曾嘲我,我们倒在一张床上聊天,我不慎睡着,Bee告诉我,我在梦里嘟囔:“你不要走。”当时我尴尬一笑,似不相信自己会这样矫情。以后我才知道,那不是矫情,那是我的心在告诉我:要她别走,她走了,你们之间就再不一样了!不会再一样了。
我不信,幼稚的人会相信,世上没有会分离的友谊,只要有心,时间距离不是问题,幼稚的人没想到,人的情感是流动的、与人之间的关系状态亦然,他是世界上,最不稳定的东西,高低起伏,三分之一凭人努里、三分之一讲缘份、剩下的,全凭天意。
Bee是第一年、在女校宿舍的邻居,英国的墙有如纸糊,轻轻力一敲,隔壁就能听到,一起去上课,敲一下、一起去吃晚餐,敲一下、准备好了一起出门,敲一下,一声入耳,便知其意。
Pre A (英国高中有四年,Pre a 是给国际学生衔接的一年课程) 整年,简直孟不离焦、焦不离孟,我想不出我们有什么事没有一起做,估计只剩没在同一间厕所上厕所、同一间浴室洗澡。曾听说,和一个人待久了,两人便会长得越来越像,我还曾为里暗暗窃喜,以为自己能跟他越长越像,Bee长得漂亮,眼睛大似琉璃、波光流转,一头浅棕长直发、穿衣风格似邻家女孩,时尚中带点甜。
可惜直到他转学,我都没像他一星半点,化妆我全然不会,衣服是没裸体就算有穿,曾一不小心把橘色毛衣搭上黄绿色大包包,被Bee说土说了一年,也没有长进,品味烂似地上泥,我看这镜中的自己骇然的想:真怕我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