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钙”,是引领前行的 “灯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进自我革命,必须固本培元、增强党性。增强党性,重在坚定理想信念,铸牢对党忠诚,厚植为民情怀”。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理想信念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根基作用。当前,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繁重任务与复杂执政环境,唯有把牢理想信念 “总开关”,以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以实践磨砺锤炼政治品格,以监督约束永葆初心本色,才能让新时代党员干部在风浪考验中站稳脚跟,在攻坚突破中勇挑重担,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以理论武装夯基,筑牢信仰之魂强定力。理论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思想认同是行动自觉的基础。把牢理想信念“总开关”,首要在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本培元,让真理力量转化为信仰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理论武装,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这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将理论学习作为终身必修课,在深学细悟中把握历史规律、坚定前进方向。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中央八项规定破题的作风建设实践看,理论武装始终是纠治 “四风”、推进自我革命的思想引擎。党员干部当以 “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 的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与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结合起来,通过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在学原著、悟原理中校准思想坐标。例如,将理论学习与解决群众 “急难愁盼” 问题结合,把 “厚植为民情怀” 转化为走访调研、驻村帮扶的具体行动,让抽象的理想信念在为民服务中具象化、实践化。唯有以理论之光照亮信仰之路,才能确保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以 “风雨不动安如山” 的政治定力筑牢精神高地。
以制度约束固本,规范权力之行守底线。权力是把“双刃剑”,唯有在制度轨道上运行,才能避免理想信念在利益侵蚀中偏离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必须规范权力运行。要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这揭示了制度约束对坚守理想信念的保障作用 —— 只有将理想信念转化为刚性制度,才能防止权力脱轨导致的信仰滑坡。从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刹住 “不可能刹住的歪风” 的实践看,正是通过 “抓常抓细抓长” 的制度设计,才让理想信念从道德要求变为行为准则。建章立制需聚焦权力运行全链条:在授权环节,明确职责边界,避免 “小马拉大车” 的权责失衡;在用权环节,落实民主集中制,通过 “三重一大” 决策机制防止独断专行;在制权环节,完善监督体系,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让 “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 成为行动自觉。例如,针对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建立 “节点监督 + 日常检查” 机制,以制度的 “铁牙齿” 防止 “四风” 反弹。唯有让制度成为理想信念的 “防护网”,才能杜绝 “破窗效应”,让党员干部在规范用权中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以责任传导铸魂,扛稳使命之责勇担当。理想信念的力量,最终要体现在担当作为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构成完整的责任链条,每一种责任都要严格落实”,这表明理想信念绝非抽象概念,而是需通过责任落实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从 “关键少数” 以身作则的示范效应看,中央政治局带头践行八项规定的 “徙木立信之举”,正是以责任传导激活了全党理想信念的 “神经末梢”。落实责任需构建三级联动机制:领导干部作为 “头雁”,需在自我革命中树标杆,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 “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为全党树标杆、作表率”;中层干部作为 “纽带”,需将理想信念融入分管工作,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扛实 “一岗双责”;基层党员作为 “细胞”,需在服务群众中亮身份、当先锋,通过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方式,让理想信念在田间地头、社区楼栋落地生根。例如,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各级党组织需以 “勇于直面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的担当,将理想信念转化为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具体举措。唯有以责任链条拧紧理想信念 “总开关”,才能形成 “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的生动局面,让理想信念在攻坚克难中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