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孙万彪先生的两本法律翻译教程,一打开就看到officer这个词,那个句子里翻译成“主管人员”。
In no event shall either party or its employees, officers and directors be liable for consequential, special, indirect, incidental, punitive or exemplarydamages, costs, expenses, or losses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雇员、主管人员和董事均不承担后果性的、特殊的、间接的、附带的、惩罚性的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金、费用、支出或损失
以前文章大概提到过,officer =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在实际翻译中,我一般按照上下文选择。如果属于高管序列,就翻译成“高级管理人员”;如果级别不明,就直接用“管理人员”。
“主管”,感觉总是在一种对应关系中,含义较窄。为什么要翻译成“主管人员”呢?
检索了一下两本书的电子版,发现除了“主管人员”/“主管”,孙先生还在“其他高级管理职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用了officer。区别是,前者是英译中,后者是中译英。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The general manager, deputy general manager or other officer commits an act of graft or serious dereliction of dut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may adopt a resolution to dismiss him at any time.
也就是说,英译中,孙先生把officer翻译成“主管人员”;中译英,孙先生把“高级管理人员”翻译成officer。让人有点无所适从。
那到底该怎么翻译?
答案其实很简单:首先要知道officer的含义。
来看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
In corporate law, the term refers esp. to a person elected or appoint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o manage the daily operations of a corporation, such as a CEO, president, secretary, or treasurer.
这个定义有三个要点:
1. 由董事会选任或指定(地位较高)
2.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职责较重)
3. 典型例子:CEO、总裁、公司秘书或财务主管
我们跟中国公司法比较一下,看它对应哪个概念。
《公司法》216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从公司法的定义来看,officer应该就是“高级管理人员”。
既然有固定用法,就没必要用“主管人员”了,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
比如一些职位不高的部门经理,能不能叫officer?
如果用了officer这个词,来指代这些“经理”,我一般会翻译成“管理人员”,“高级”俩字去掉。这是实际翻译中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