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找到了以前(小学)最喜欢地一篇小说,那个时候就不能自制地连看了几遍,一次比一次有感觉,太喜欢那个故事了。我觉得我这辈子都忘记不了这个故事……
后来,小说地名字不知不觉地沉陷时间的洪流里,记忆中故事的情节也模糊了。只依稀记得那是一个伤感故事。因为忘了,所以它成为我记忆中尘封的美好。时不时的惦记一下,冥思苦想,名字是什么来着?主人公的称号是什么 。
在百度的搜索栏里再一次打上试了好几次,却并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在脑袋中已经模糊了的关键词。却误打误撞的一个贴吧里找到了它的身影。
怀着惊喜的心情看了一遍又一遍,从最初的惊喜兴奋,到后面心中已经泛不起一点涟漪,隐隐还有些失望,只不过短短的半个小时。
有些东西,只有隐在心中,隔着朦胧的雾气看才好。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毕竟小时候的小小人儿,是一个吃了一毛钱两个的糖果无比满足,感觉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类的傻孩子啊。长大了,遇见的人多了,拥有的东西多了。小时候当做珍宝的小玩意也不会再看一眼,它是这么的粗制滥造。
喜欢的东西,不一定非要握在手上不可。有时候,不想破坏美感,保持着神秘与距离是唯一的方法。
18岁的蒋文旭爱惨了贺知书。
31岁见惯繁华的蒋文旭已不再将贺知书当做珍宝。
辣鸡蒋文旭是我牙齿全掉光也要咬死的大渣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