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以为手中拿着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
前不久读完了经典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一些个人感悟希望能够分享给看过或者没看过的朋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然,这篇文章我是按照微信推文的形式排版构思的,所以不单只是一篇文章,也是一篇微信推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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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哈珀•李(1926— )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 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内容简介:
在法庭上,律师尽力为黑人辩护,事实的真相是白人女孩勾引了黑人,被其父撞破,黑人慌乱中逃走,白人女孩谎称被强奸。但陪审团判他有罪,他黑色的皮肤就是罪恶。女儿望着失望的父亲走出法庭,周围的黑人全部站了起来,她身边的人轻轻地提醒她:“琼·露易丝小姐,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故事没有结束,失望的一家人被周围人责难,但痛苦更多来源于对正义的追问:这不公平,在打官司的时候,大家知道真相,但总有一部分人会赢,因为既定的无知偏见和独断的权力。父亲说,这个时候仿佛只有孩子才会哭。在他们玩弄起那两支气枪之时,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推荐理由:
1、《杀死一只知更鸟》获1961年普利策奖。
2、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
3、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4、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
5、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名列英雄第一位。
经典语录
1、你射杀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2、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不去学习在今生如何做人。
3、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4、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
5、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8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6、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7、随着年龄的增长,你还会看到更多这类情况。法庭本应是人们得到公平对待的地方,不论这个人是什么肤色,但陪审团包厢里一贯有人把个人恩怨夹带进去。
8、他是个好人,爸爸。”——“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好人,直到你终于认清他们。”
9、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10、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名人评价:
作为史上最受喜爱的小说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已获得显赫声誉。它赢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并曾被拍成备受欢迎的电影。
——哈珀•柯林斯出版集团
斯塔尔六月对北卡罗来纳州律师协会发表演说时,自比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阿蒂克斯•芬奇。斯塔尔凭着他的道德优越感,不把规则、秩序和正直放在眼里,这样一个人居然自比为芬奇,实在令我和比尔难以忍受。
——希拉里•克林顿
年轻时看过《梅岗城故事》(即《杀死一只知更鸟》),对片中法律人为弱势者争取权益奋斗,为恶法非法或恶法亦法辩论的故事感到澎湃不已,更加确定要成为法律人的心愿。
——许宗力(台大法学院院长)
精彩片段:
(一)杜博斯太太
他接了电话,就朝门厅的衣帽架走去。“我到杜博斯太太家去一趟,”他说,“不会待太长时间。”
可是,我上床睡觉的时候过去很久阿迪克斯都没回来。他进家门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糖果盒。阿迪克斯在客厅里坐下,把盒子放在椅子旁边的地板上。
“她想干什么?”杰姆问。
我们已经有一个多月没见过杜博斯太太了。我们从她家门前经过的时候,她从来没在廊上出现过。
“她死了,儿子。”阿迪克斯说,“就在几分钟前。”
“哦,”杰姆应了一句,“好吧。”
“确实算是件好事儿,”阿迪克斯说,“她不用再受折磨了。她已经病了很长时间。儿子,你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抽搐吧?”
杰姆摇摇头。
“杜博斯太太对吗啡上了瘾。”阿迪克斯说,“她靠吗啡来止痛,一连用了好几年,是医生给她开的。她本来可以靠这东西度过余生,用不着死得那么痛苦,可她偏要和自己较劲……”
“她想怎么样?”杰姆问。
阿迪克斯继续说:“就在你干了那件出格的事儿之前,她给我打电话,让我给她立遗嘱。雷诺兹医生告诉她说,她只剩几个月时间了。她的财产事务全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她说:‘还有一件事情没处理好。'”
“什么事儿呢?”杰姆一脸困惑。
“她说,她要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杰姆,一个人要是病到她那种程度,随便用什么来缓解病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她却不肯。她说,她一定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戒掉吗啡,她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杰姆说:“这么说,她是因为这个浑身抽搐?”
“是啊,那是因为她犯了毒瘾。我怀疑,在你给她念书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她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她的全部心神都集中在那个闹钟上。就算你没有落在她手里,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这也许能分散她的注意力。还有一个原因……”
“她死得了无牵挂吗?”杰姆问。
“就像山风一样自在。”阿迪克斯答道,“她一直到最后时刻几乎都是清醒的。”他轻轻一笑,“头脑清醒,而且脾气很坏。她依然反对我做的事情,没有丝毫动摇,还说我下半辈子大概都得花在为你保释上。她让杰茜给你准备了这个盒子……”
阿迪克斯伸手捡起那个糖果盒,递给杰姆。
杰姆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用一团团湿棉花环绕着。那是一朵茶梅。
杰姆的眼珠子差点儿蹦出来。“老巫婆,老巫婆!”他尖叫着把山茶花摔在地上,“她怎么就不能放过我?”
阿迪克斯倏地站起来,俯身搂住了他。杰姆就势把脸埋进阿迪克斯的前襟里。“好啦,好啦,”阿迪克斯安慰道,“我想那是她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你——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杰姆,一切都过去了。你要知道,她是一位了不起的、尊贵的女士。”
“尊贵的女士?”杰姆抬起了头,他的脸红红的,“她说了你那么多坏话,你还把她当成一位尊贵的女士?”
“她当之无愧。她对各种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和我的观点有很大不同……儿子,我告诉过你,假如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闯了祸,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杜博斯太太赢了,全凭她那九十八磅重的身躯。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杰姆拾起地上的糖果盒,扔进炉火里,然后又捡起了那朵山茶花。我去睡觉的时候,看见他正用手指抚弄着宽大的花瓣。阿迪克斯在看报纸。
(二)怪人拉德利
我一边说,一边半指着墙角的那个人,不过我马上就把手放下了,怕被阿蒂克斯斥责。指人是很不礼貌的。
那人依然靠墙站着。我进来他就靠墙站在那里,胳膊抱在胸前。当我指着他时,他把胳膊放下了,两只手掌按在墙壁上。那是两只苍白的手,病态惨白,从未见过阳光。在杰姆房间暗淡的灯光下,它们衬着奶油色的墙壁,依然白的那么刺眼。
我从他的手看到他沾满沙土的咔叽布裤子,我的视线又沿着他消瘦的身体向上移,看到他被撕破的斜纹布衬衫。他的脸像他的手一样惨白,只有突出的下巴上有团阴影。他的两颊瘦的陷了进去,嘴巴很宽,两边的太阳穴微微凹陷,两只灰色的眼睛暗淡得让我以为是瞎了。他的头发又薄又没生气,几乎是软软地贴在头顶上。
当我指着他时,他的手掌贴着墙壁轻轻地滑动,留下了两道油腻汗湿的印渍。他把两根拇指勾进皮带里,全身掠过一阵奇怪而轻微的痉挛,好像听到了支架刮石板的声音。不过,在我惊异的凝视下,紧张的神情从他脸上慢慢消失了。他嘴唇微张,露出了一个羞怯的微笑。我们这位邻居的形象,被我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
“你好,怪人。”我说。
我们来到了街角的路灯下,我想起了迪儿不知多少次站在这里,抱着这根粗珠子,守望者,等候着,期待着。我想起杰姆和我不知从这里走过多少次,而这却是我平生第二次踏进拉德利家院门。怪人和我迈上台阶,来到了前廊。他的手摸索到了前门的把手。他慢慢地放开我的手,推开门,进到里面,随后把门关上了。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邻居之间,家里死了人会送食物,家里有病人会送鲜花,其他情况则送一些小礼物。怪人是我们的邻居。他送给我们两只香皂娃娃,一直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我们的生命。可是,邻居间是礼尚往来的,我们从没在那个取东西的树洞里放过什么作为回报——我们什么也没送过他,这让我们很伤感。
我转身准备回家。街灯闪烁着,一直连到镇上。我还从未从这个角度看过我们的街区。那边是莫迪小姐家,斯蒂芬妮小姐家,这边是我们家,我能看见前廊上的秋千椅,蕾切尔小姐家在我们家过去一点,也看得清清楚楚。我甚至能看见杜博斯太太家。我看了看身后,棕色大门的左边是扇狭长的百叶窗。我走过去,站在窗前,后又再转过身来。我想,在白天里,你能从这儿看到邮局的街角。
白天……夜晚在我的想象中消失了。现在是白天,整个街区都忙碌起来。斯蒂芬妮小姐正穿过街道,去把最新消息告诉雷切尔小姐。莫迪小姐正弯腰查看她的杜鹃花。这是夏天,两个孩子在人行道上匆匆跑过,去迎接从远处走来的一个男人。那男人挥了挥手,孩子们便争先恐后地向他跑去。
依然是夏天,孩子们走近了。男孩身后拖着跟鱼竿踯躅不前。一个男人双手叉腰站在那里等他。夏天,他的孩子们在前院和朋友玩耍,自编自演着他们古怪的小话剧。
秋天,他的孩子们在杜博斯太太房前的人行道上打架。男孩扶着他妹妹站起来,过后他们一起走回家去。秋天,他的孩子们小跑着来回经过那个街角,每天的苦恼和得意都写在脸上。他们在橡树前停下了,表情又欣喜又困惑,还有点焦虑。
冬天,他的孩子们在院门前哆嗦着,黑色的剪影衬着熊熊燃烧的房屋。冬天,那男人走上街头,扔下眼睛,射死了一条疯狗。
夏天,他眼看着他的孩子们心碎了。又到了秋天,怪人的孩子们需要他了。
阿迪克斯是对的。他有次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仅仅站在拉德利家廊下,就足以让人明白了。
我有话说: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琢磨到底什么是教养,是穿阿玛尼比穿班尼路有教养?后来我明白,穿阿玛尼确实比穿班尼路更体面,教养却谈不上。那教养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后才明白:教养太复杂,但首当其冲的应是正义,正义是一种教养。你不要以为手中拿着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即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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