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简史》

有时也会读读这种科普类书籍,基本属于读过就忘的!但这本书实在太有趣,笑点颇多,适合段子横飞的当代社会!

从最早的人类祖先,从一只猴子肚子钻出来开始,我们的祖先当时的境况颇为可怜!真可谓,死了麋鹿,来了老虎,等来豺狼,迎来秃鹫,最后被各种动物捕食后的死麋鹿的骸骨,人才能拿起石头砸开骨髓,吃上那么一点残羹冷炙!

发展到智人,火的发现,带来了人类罪恶的开端,哪里有人,就烧到哪里。到处都是被人烧烤的动物尸体,那个时候开就始流行野外自助烧烤了!我想说,人类的本质就是吃货好吗!

趁着小船,跨过当时海平面还未上升的海洋,来到澳大利亚,面对着大到不可爱的考拉,和几十种重量在五公斤以上的大型动物,智人的到来,就是动物世界各品种的灭亡!

当今的人类和那时的人类,似乎并无太大差别!古时候,人都是拿着一块砖,行走在路上,现在呢?现在,我们与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们拿着是什么?是手机,其中的精华是芯片,主要是硅元素,和石头的元素是一样的,难怪当代人的许多性情,依然拜托不了原始人身上的身影!

Annabel阳光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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