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办事指南

文/柯贤凡律师

各地政府民政部门受理婚姻登记的流程基本一致,所依据的法律为《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本文以广东省为例,梳理办理婚姻登记的大致流程。

办理单位

配偶一方(涉外婚姻为中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受理对象

  1. 中国内地居民
  2. 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

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提出申请:

  1.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流程

一、网络办理流程
  1. 申请 :当事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申请在线帐户,网页跳转至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2. 受理:(当场)当事人在预约时间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6.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二、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 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审核:(当场)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4. 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 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结婚证。
  6. 送达: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材料清单

一、中国内地公民
  1. 户口簿(双方)
  2. 身份证(双方)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4.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
(一)涉及香港
  1. 户口簿(内地公民)
  2. 身份证(内地公民)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4.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 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6. 无配偶的证明(香港)
(二)涉及澳门
  1. 户口簿(内地公民)
  2. 身份证(内地公民)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4.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 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6. 无配偶的证明(澳门)
(三)涉及台湾
  1. 户口簿(内地公民)
  2. 身份证(内地公民)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4.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 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旅行证件)
  6. 无配偶的证明(台湾)
(四)涉及华侨
  1. 户口簿(内地公民)
  2. 身份证(内地公民)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4.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 护照(华侨)
  6. 无配偶的证明(华侨)
(五)涉及外国人
  1. 户口簿(内地公民)
  2. 身份证(内地公民)
  3.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
  4. 照片(双方,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 护照(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
  6. 无配偶的证明(外国人)

救济途径

  1. 行政途径:行政复议
  2. 司法途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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