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内容摘自于“律师雷达”订阅号 | 汇编: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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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打造一份让法官“魂牵梦绕”的精彩文书呢?一份好的精彩文书,是法官最喜欢的“情书”。“情书”,这样写:
1、格式方面,规范精美,排版美观。没错,这就是所有法律人都有的对于规范的强迫症。
2、内容方面,逻辑清晰,论证严密。内容能够准确锁定争议焦点和法律依据;务必详略得当,避免长篇大论。
3、结构方面,你或者选择有助于法官轻松阅读的树状结构(禁止分叉太多,容易转晕哦),或者选择浪状结构(层层推进,层次分明,易于梳理。但不要层层设“伏”,看着都揪心)。
总结:好好说话!
网友问:
公司克扣我的工资,实在是干不下去了,想要辞职,我还能把工资要回来吗?能跟公司要补偿金吗?
苏律师回复:
当然可以,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你不仅可要回克扣的工资,还可索要经济补偿金。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畐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前几天在法院开了一离婚案件,我是被告代理人,被告一心维护婚烟瓜想离婚。原告本人一口一老公地叫,说明感情还在,原告代理人还在坚持离婚意见。无语了,同行!
夫妻本是同林鸟,债务面前如何分?
夫妻双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欠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欠债务;婚前一方所欠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与共同生活无关所欠债务;以上均为个人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只有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有一种犯罪行为是到租车公司以租代购租下来车子之后,将车子转卖以此谋利。这种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诈骗或者合同诈骗罪。而明知他人犯罪所得还购买的人可能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些犯罪分子往往本人征信不好,在犯罪过程中会给他人许诺一定好处,找人代为签订租车协议,办理租车及贷款手续。这种方式谋利是绝对不可取的,为这些犯罪行为人提供帮助同样是犯罪行为,得不偿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王漫妮同事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毁了王漫妮的品德、声誉、形象等社会评价,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王漫妮可等事情水落石出以后,依法追究同事琳达的法律责任,并要求琳达在造成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其名誉,进行赔礼道歉。
建设工程业务中,总承包人合法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人,再转包给实际施工班组,而班组工人施工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答案可以。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及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人可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不成立走人损,申请工伤认定,二条途径实现,工伤认定不以劳动关系成立为构成要件。
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当事人的人生。律师,请为你的每一次代理/辩护负责,有大量的当事人可能这一辈子只会打一次官司,请一次律师,请尽律师的最大努力让他们获得满意。
离婚,是夫妻最后一次博弈,很多人想“反正以后也和你老死不相往来”,何不就此保住财产,自己多拿钱,滋润一点生活,于是露出了心底本来的恶:隐匿财产、转移财产、制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