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梁秦羿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共同投资港股市场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开立香港银行账号,并注册好香港券商账号;甲方将资金存入或转入乙方香港银行账号,再入金至乙方券商账户。
二、资金转入券商账号后,后续操作由甲方完成。
三、甲方垫付给乙方赴港开户来回费用1000元人民币。
三、双方约定以两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内,投资产生亏损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产生利润的,先提取偿还甲方垫付的1000元人民币后,剩余利润按照甲方70%,乙方30%进行分配。本金所有权归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